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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药品监管工作方案大全(22篇)

分类:范文大全日期:2025-07-20 21:55:11


工作中,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接下来是一些关于工作方案的精选范例,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帮助和参考。

食品药品监管理局的工作方案

一、主要工作成绩。

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今年来,我们相继召开县(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制订出台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落实方案》、《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部署安排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任务,与相关部门和各乡镇签订了xx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牵头组织开展学校食品、湿米粉、湿面条、熏腊制品、农产品质量等5项专项检查,与县教育卫生部门联合对学校食堂、商店进行了全面检查,对3所学校食堂进行了整改,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今年来,我们对涉药涉械单位658家涉药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对809个药品进行了快检,对17个批次药品进行了抽检,检出不合格药品4批次,立案查处一般程序案件21件,简易程序案件187件,没收假劣药品医疗器械28种次,罚没款到位××万元,完成委托检验××万元,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310份,医疗器械不良件监测报告95份,对21种次药品广告进行了监测。组织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药品违法广告、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挂靠经营、中药注射液、生物和血液制品、疫苗、医疗器械等七项专项整治工作。对有关生产厂家生产的人用狂犬疫苗、氯霉素滴眼液、双黄连注射剂、舒血宁注射液、妇炎胶囊、降脂排毒胶囊等不合格药品进行了重点清查。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品养护员200多人次进行了药品养护知识培训。新开设药品经营企业9家,变更9家,gsp认证17家。经××人民政府批准,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办公大楼国债项目艰难起步。xx年10月我局成立至今,一直租房办公,为解决办公用房问题,省、市局将我局办公楼建设列入了“xxx”规划,通过几年的努力,特别是通过今年艰苦细致的工作,我局终于在××洲镇小荷堰村11组征地5.5亩,现已基本办结征地手续。

机关干部素质大幅提高。今年年初,我们又重新研究修订了机关各类规章制度18章156条,汇编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等行政执法规定27项,限时办结制度等行政监督制度10项。组织全局人员对药品法律法规和《××市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办法(试行)》进行了专题学习,请县法制办干部就《行政程序规定》进行了专题授课辅导。研究和探讨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农村药品日常监管、组织涉药人员健康检查、药品委托检验等工作。圆满的完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活动中,我们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9次,召开了专题会议2次,座谈会1次,走访了15家企业,开展了4个课题调研,撰写了4篇调研报告和1篇药监工作分析报告,学习实践活动在××科学发展观总结大会上受到表彰。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能,食品放工程向纵深发展。

一是形成合力,强化综合协调。我们充分利用县食安委办公室工作平台,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协调联席会议,共同商讨工作、通报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协调工作机制。今年来,我们在牵头组织开展学校食品、湿米粉、湿面条、熏腊制品、农产品质量等5项专项检查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好了各个重大时期的食品安全整治活动。春节期间,组织相关部门出动执法人员43人次,对各大超市、宾馆、农贸市场以及食品加工点8家、卤味加工店2家、烤鸭店1家、鲜肉销售摊点1家进行了严格检查。高考期间,组织卫生监督所,采取蹲点的方式对考生的餐饮点进行监管,确保了考生的食品安全。国庆和中秋节前,我们又组织县工商、卫生、农业等部门进行了节日食品安全整治。仅工商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6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2台次。在开展清理工商户主体资格专项行动中,我们和工商的同志一道,共检查1185户,其中,取缔无照经营55户,对13户发了行政意见指导书。会同卫生部门对餐饮业进行了依法检查,并公示了检查内容和存在问题及整改时限,督促餐饮户依法经营。××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的'通告》。在开展对全县幼儿园的大检查中,规范165家民办幼儿园,关闭不合格幼儿园15家。

三是深入宣传,强化法律意识。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在《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中,县里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分管法制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宣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组织领导,县法制办组织有关部门分管法制的负责人、法制工作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法》的授课辅导,县广播电视开辟了专题宣传栏,各有关部门还开展了的集中培训,对照《食品安全法》,对以前制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卫生、药监、工商、质监、计生、物价、工业等各有关部门和县级医疗机构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

(二)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一是专项整治扎实。今年我们先后组织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药品违法广告、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挂靠经营、中药注射液、生物和血液制品、疫苗、医疗器械等七项专项整治工作。在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动中,对48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调查,整理上报资料87份。根据××公布的非药品冒充药品产品目录,对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检查,检查覆盖面达100。历时三个月的药品医疗器械“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共出动检查车辆49台次,行政检查人员147人次,检查涉械单位194家,抽查医疗器械产品1780余种次,纠正了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经营管理问题,对3起未经注册的避孕套、隐形眼镜进行了立案查处,较好地规范了经营、使用行为,保障了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

二是日常监管深入。一年来我们集中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的药品安全检查,全面对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药品零售企业等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先后发现和查处了假药案1起,从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个人购进药品案5起,向无证户提供药品案3起,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案3起,购进药品未按规定留存有关资料票据案1起。特别是在清理有关厂家生产的人用狂犬疫苗、氯霉素滴眼液、双黄连注射剂、舒血宁注射液、妇炎胶囊、降脂排毒胶囊等不合格药品中,都是举全局之力,有效的防止了药害事件发生。

三是行政许可规范。根据市局行政许可要求,认真审查药品零售企业的申报资料,重点是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兼职等敏感问题的核查,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坚决做到申报资料不符合的不受理,现场检查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予许可。对于新开办的经营企业,我们组织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检查,并要求在规定时间申请gsp认证,对已取得gsp证书的经营企业按照《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进行检查,重点监管药品购进验收、储存条件、分类管理、人员资质等,做到依法许可,不走过场。

四是应急预案完善。为了防止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组织专门的领导班子,深入基层调研,并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先后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五次修改。7月20日,经××人民政府批准,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建立健全了应对突发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为××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增添了一道坚实的安全防线。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

本着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人民放心”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目标,按照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做学习型干部的要求,我们在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上狠下功夫。新年伊始,局里就组织全局人员对药品法律法规和《××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办法(试行)》进行了专题学习,请县法制办干部就《××行政程序规定》进行了专题授课辅导。组织机关干部研究和探讨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农村药品日常监管、组织涉药人员健康检查、药品委托检验等工作。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后,我们又及时从网上下载印发至各股室学习。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全县开展后,我们又迅速研究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学习计划,召开学习动员大会,组织全局干职工完成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学习内容。学习活动转入第二阶段后,为找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好整改措施,我们及时召开了行政监督员会议,向人大、政协、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行政相对人以及局机关发放征求意见问卷调查函,广泛征求了意见和建议,6月8日和10日,分别召开了机关党员生活会、党组民主生活会,会上,党员干部在查找自身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认真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组工作提出了6条意见和建议。生活会后,局党组进行了专题研究,形成了分析报告,制定了整改措施,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提升了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形成了机关党员干部谋事、想事、干事的良好风气。

食品药品监管理局的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县经济工作会议,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局,把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中心任务,坚持科学监管,推进依法行政,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促进人民群众健康素质的提高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工作目标: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执法装备进一步改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大幅度减少,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工作任务:

1、加强药品的法律、法规的的宣传教育。搞好3.15、9.15、12.1“药品法律法规宣传日”活动,积极协助市局搞好专业培训和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确保涉药单位和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营造依法治药的良好经济氛围。

2、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能力。全面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完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体制、机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体系、信用体系、评价体系、应急救援体系。继续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状况调查摸底和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围绕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积极牵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突出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的'整治。加大对农村食品专项整治,制定有关指导性意见,探索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3、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搞好农村药品定点配送工作,每季度对涉药单位购药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及时向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反馈情况,规范好药品购销渠道,建立起具有活力的药品供应系统。继续抓好医疗机构和药店的“规范药房”建设,鼓励在农村开设药品零售企业,简化审批手续,完善服务体系,争取在农村增设10家以上药品零售企业,扩大药店的幅射面,确保农民群众购药方便、快捷。发挥好“四员”在监督中的作用,规范农村涉药机构药品经营使用行为。

4、加强药品监管力度。加强药品打假治劣力度,组织开展农村医疗机构,特殊药品、疫苗、一次性医疗器械、专科“特效药品”专项检查。加强药品监管技术支撑,认真做好药品抽检、药品快速检验工作。发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制的作用,强化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adr监测、报告工作。实行责任目标管理,确保对所有涉药涉械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面达100%。

5、认真开展gsp认证工作。严格按gsp认证要求,抓好药品分类管理,加强企业的质量管理和药品检验人员的培训,完善企业与经营单位设施与设备,规范药品陈列与储存、经营与管理,组织完成好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工作。对已通过认证的企业进行一次督查,防止通过认证的企业则产生一劳永逸的思想,放松管理,背离gsp认证的宗旨。

7、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严格工作纪律,正规机关的日常工作;加强机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提高机关素质,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积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和“创先争优”活动,打造学习型、服务型机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8、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向各级反映情况,争取资金,建好办公用房。

9、优化医药经济发展环境,为医药企业发展和招商引资提供优质服务,帮助来县医药投资企业提高竞争能力,积极引进药品零售企业来县落户,促进我县医药经济的发展。

加强农村药品监管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试点工作方案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引导和规范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的发展,确保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方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以下简称“两网”)的建设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管理体制)市人民政府领导全市“两网”建设工作,所属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区(市)县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两网”建设工作,所属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第四条(招标和配送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乡(镇)、村医疗机构(以下统称“乡村医疗机构”)用药由公开招标确定的药品经营企业集中配送。乡村医疗机构使用的化学药品、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及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均应纳入集中配送范围。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特殊管理药品的供应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配送目录)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成都市乡村医疗机构集中配送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对《目录》所列药品的采购、使用和配送服务作出规定。

第六条(招标机构)区(市)县人民政府应成立农村药品集中配送招投标工作机构,受乡村医疗机构的委托,公开招标确定一家药品经营企业,承担该区(市)县行政区域内各乡村医疗机构的药品集中配送工作。

招标工作机构组成人员应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政府部门、乡村医疗机构代表和相关专家。

第七条(招投标文件的制作和发布)区(市)县人民政府应根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农村药品集中配送企业招投标实施细则,报市“两网”建设工作机构审查同意后,由区(市)县人民政府公布。

药品集中配送企业(以下简称“配送企业”)的招标公告应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公众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向社会公布,招标公告应载明药品集中配送实施范围、期限、招标工作机构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等事项。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人资格标准、药品质量及配送服务要求、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提交时限以及拟签订配送合同的主要条款。

区(市)县招标工作机构根据当地农村药品集中配送工作的要求,可以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八条(招标结果)招标结果应予公布。招标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将投标企业和中标企业的情况报市“两网”建设工作机构备案。招标结果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乡村医疗机构与中标的配送企业应签订农村药品集中配送合同。

第九条(配送企业的条件)承担农村药品集中配送工作的药品经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五)承担农村药品集中配送工作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配送方式)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集中配送可以实行直配制或代购制,优先实行直配制。

乡(镇)卫生院为村卫生室(站)代购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应持有村卫生室(站)出具的委托书,参照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履行代购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村卫生室(站)收取费用或加价;不得将药品代购资格转包给个人或其他单位。

第十一条(配送周期)中标配送企业的一个配送周期为4年,期满前60日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原配送企业。

十二条(配送企业的主动退出)在配送合同有效期内,配送企业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配送的,应书面通知区(市)县人民政府。区(市)县人民政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60日内应重新组织招标确定配送企业。在原合同解除前,原配送企业仍应按合同规定履行配送义务。

在区(市)县人民政府的监督下,重新招标确定的配送企业应与原配送企业、乡镇医疗机构依法妥善办理相关交接事宜。

第十三条(配送服务要求)配送企业的配送服务应达到以下要求:(一)配送药品的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对列入《目录》的常用药品种,配送企业应在收到购药计划后的72小时内保质保量将药品送达指定地点;发生重大疫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或临床急救情况时,应及时送达,不得贻误。对《目录》中的非常用药品种,配送企业可以适当延长供应时间。

(三)对乡村医疗机构指定供应的特定生产企业的药品,配送企业在难以及时供应的情况下,可遵循质优价廉的原则选择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同种药品替代。

(四)对未列入《目录》的药品,如乡村医疗机构临时急需,配送企业无替代品种,配送企业应组织药品,满足临床需要;如未组织到所需药品,经乡村医疗机构与配送企业协商一致,乡村医疗机构可以从其他合法渠道采购该药品。

(五)提供产品价格信息和合同约定的伴随服务。

(四)以故意拖欠货款、退换货等形式刁难配送企业。

十五条(价格管理)配送企业、乡村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农村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集中配送价格差率管理办法的规定,按规定的差率作价。

第十六条(质量保障)乡村医疗机构应参照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和执行药品质量管理的相关制度,药房和药品仓储设施应符合药品质量保证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进行改造。

区(市)县药监部门应每年对乡村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管理情况、药房及药品仓储设施进行验收或复查。《乡村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验收细则》由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

乡村医疗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进行质量管理。

十七条(配送服务的评议)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建立乡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配送工作的公开评议制度,每半年对配送企业进行公开评议。评议人员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卫生院代表、村卫生室(站)代表、农村群众等应在评议人员中分别占有适当比例。评议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并向社会公布。具体评议办法及标准由区(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制定,报市“两网”建设工作机构审查同意后,由区(市)县人民政府公布。

十八条(卫生部门的职责)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乡村医疗机构参与药品集中配送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十九条(药监部门的职责)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做好配送企业、乡村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监督,开展农村药品质量监督抽验。对配送企业和乡村医疗机构开展相关法规的宣传和培训。

二十条(价格部门的职责)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农村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集中配送价格差率管理办法或其他价格干预措施,推行乡村医疗机构药价公示制度。

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农村药价的动态监控,建立农村药价监测点,定期通报农村药价监测情况。

第二十一条(监察部门的职责)监察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两网”建设实施行政监督,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十二条(工商部门的`职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配送企业、乡村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暗中给予、收受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十三条(统计工作)本市实行“两网”建设统计报表制度。统计部门应做好“两网”建设统计监督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各级统计部门应加强与卫生、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确保数据的准确。

第二十四条(药品监督协管员)区(市)县应在乡(镇)、村聘请农村药品监督协管员,畅通药品质量投诉举报渠道,发现、处理药品质量问题。

农村药品监督协管员由乡(镇)人民政府推荐,区(市)县人民政府聘任,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和指导下开展工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农村药品监督协管员的管理、培训和绩效考核制度。

农村药品监督协管员的工作补贴根据其工作绩效,由市人民政府发放。具体补贴办法由市财政部门会同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二)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相关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

(三)发现、上报涉嫌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案件线索,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查处;。

(四)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五)完成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六条(未公开招标的责任)区(市)县未公开招标确定药品集中配送企业的,由市监察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区(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代购加价的责任)乡(镇)卫生院为村卫生室(站)代购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收取费用或加价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八条(违法配送企业的退出)配送合同有效期内,配送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区(市)县“两网”建设工作机构组织调查核实,报所在区(市)县人民政府,区(市)县人民政府应组织乡村医疗机构与配送企业依法解除合同,重新招标确定配送企业,并将相关情况报市“两网”建设工作机构备案:

(三)已无能力履行配送义务或未按合同履行配送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连续两次评议结果为“不满意”的;(五)诚信评价严重不良或发生其他严重违法行为,已不适合继续承担农村药品集中配送工作的。

配送企业因上述情形或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退出农村药品集中配送的,自退出之日起4年内不得在原配送区(市)县行政区域内参加农村药品集中配送投标。

第二十九条(未履行配送义务的违法责任)配送企业未履行配送义务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可并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实施禁止行为的责任)乡村医疗机构有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乡村医疗机构和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理。处理结果应报市“两网”建设工作机构备案。

第三十一条(违反质量保障规定的责任)乡村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管理情况、药房及药品仓储设施经验收或复查不符合要求的,由区(市)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可并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价格管理规定的责任)配送企业和乡村医疗机构未执行农村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集中配送价格差率管理规定或违反其他价格管理规定的,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三十三条(协管员的失职责任)药品监督协管员越权履行职责、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的,由县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经县以上药监部门调查核实后,报请区(市)县人民政府解除聘任。

第三十四条(救济途径)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五条(术语含义)本办法下列术语的含义是:药品集中配送企业:区(市)县人民政府农村药品集中配送招投标工作机构受乡村医疗机构的委托,组织招标确定的向其行政区域内各乡村医疗机构集中配送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药品经营企业。

乡村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含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站),以及城乡一体化推进过程中仍承担乡(镇)卫生院(含中心卫生院)或村卫生室(站)职能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直配制:药品集中配送企业直接配送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到乡村医疗机构。

代购制:药品集中配送企业向乡(镇)卫生院配送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再由乡(镇)卫生院在不加价的前提下向村卫生室(站)分发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

第三十六条(解释主体)本办法由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施行日期)本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

加强农村药品监管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以确保农村基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目的,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管理。同时,以扩大药品供应网点为基础,以理顺供药渠道为核心,积极推动药品流通体制改革,鼓励并扶持药品经营企业向农村延伸,发展农村药品连锁经营,提高农村药品配送能力,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努力创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公平的药品县场秩序。

二、工作目标。

在监督管理网络方面,通过建立健全三支队伍,构筑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督管理网络,实际药品监管重点由城区向农村基层的转移,切实保证全方位、无缝隙的严密监管。在供应网络建设方面,先在两处街道试点,积累工作经验,再用1—2年时间,实际对全县农村卫生室、乡镇零售药店、个体诊所的商业物流配送,规范农村药品流通渠道,整顿药品秩序,引入竞争机制,促进公平竞争,探索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新子,确保农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三、工作措施。

蒙山县特殊药品巡查监管工作方案全文完整

35。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加强我县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经营秩序,促进企业加强自律,严格管理,诚信经营,防止出现从药用渠道流失、被滥用或提取制毒的现象,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用药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广西玉兰制药有限公司和医疗机构等使用单位。

:供货企业及购货单位是否具有相关资质;票据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按规定储存药品;是否存在现金交易情况等。:含麻醉药品复方制剂、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和含麻黄碱类药品复方制剂处方药是否严格凭处方销售;是否对含麻醉药品复方制剂、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一并设置专柜由专人管理、专册登记;是否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购买者实行身份查验和登记销售,登记内容是否齐全;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单次销售是否超过。

2

个最小包装。

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未取得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范围超范围经营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行为。

:供货企业是否有相关资质;是否有购进票据与验收记录;是否按规定储存药品;是否有专柜、双人双锁、专账记录,专人保管;销毁不合格特殊管理药品是否有销毁记录等。。

广西玉兰制药有限公司每个季度巡查。

1

次,其他单位每年巡查不少于。

1

6

15。

前和。

11。

15。

日前向药械股分别报送上半年和全年巡查工作材料(包括工作总结、情况汇总表和案件查办情况等有关材料)。

各所要高度重视特殊药品监管工作,按照药品安全风险隐患防控要求,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做好巡查工作,确保含特殊药品流通和使用安全。各所要加强对辖区内各从业人员培训和宣传,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感和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禁毒知识,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所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据《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违法违规造成含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必须依法予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加强农村药品监管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以确保农村基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目的,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管理。同时,以扩大药品供应网点为基础,以理顺供药渠道为核心,积极推动药品流通体制改革,鼓励并扶持药品经营企业向农村延伸,发展农村药品连锁经营,提高农村药品配送能力,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努力创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公平的药品县场秩序。

二、工作目标。

在监督管理网络方面,通过建立健全三支队伍,构筑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督管理网络,实际药品监管重点由城区向农村基层的转移,切实保证全方位、无缝隙的严密监管。在供应网络建设方面,先在两处街道试点,积累工作经验,再用1—2年时间,实际对全县农村卫生室、乡镇零售药店、个体诊所的商业物流配送,规范农村药品流通渠道,整顿药品秩序,引入竞争机制,促进公平竞争,探索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新路子,确保农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三、工作措施。

监督网络建设,一是建立健全三级监管组织,形成专兼结合的农村药品县场监督体系。(1)成立县级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名单附后),并选聘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党政部门、医药卫生界代表组成药品监管队伍。主要是负责全县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行政、社会监督管理,并对县药监队伍公正执法和自身建设进行社会监督。(2)设立乡镇(街道)药品监督协管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分管乡镇长(街办主任)、乡镇(街道)卫生院、派出所、工商所、计生站等单位负责人及1—2名人大代表参加;选聘乡级药品监督协管员,建立乡级药品监督协管员队伍。主要职责是协助药监部门搞好法律法规宣传,药品管理、使用咨询,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发展动态,制售假劣药品举报等工作,对药监部门公正执法和自身建设情况进行社会监督。(3)成立药品监督管理信息小组,聘请村妇委会主任、计划生育主任、乡村医生或退休干部为村级信息员,主要负责药品质量事故、游医药贩、无证售药、假劣药品和人兽药品混用等违法行为的举报工作。县药监局要对协管员、信息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素质。同时,划分监督协管责任区,并实际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情况,宣传新的政策,沟通新的信息,布置阶段性任务。实行有奖举报制度,举报一经查实,可按依法处罚金额的5—10%。

食品药品监管理局的工作方案

观为指导,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抓好党风、政风和行业之风建设,努力提高基层队伍执法水平,继续整治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推进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了全市食品药品经济协调、健康、持续发展,确保了全市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自治区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和明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xx年整体工作情况。

(一)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xx年1月至6月份,我们按照自治区局党组和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活动中,我们既按要求完成了“规定动作”,又有“自选动作”。据统计,我局共组织上党课、辅导课、形势报告35次,集中观看党员先进事迹电教片5部,集中学习时间达60小时以上,党员、个人自学时间累计80小时以上、学习笔记均达1万字以上、心得体会3篇以上,局支部共出版宣传板报3期。

在深入基层办好事办实事中,建立了管理相对人联系点494个,深入基层和联系点259人次,帮助管理相对人解决gmp、gsp认证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一批。在“温暖送灾区,服务在基层”活动中,我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全部参加,共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好事73件;向基层开展献爱心行动(含挂钩乡镇在内)25次;为受灾严重的平南县灾民捐献救灾款6785·00元,衣物64件。今年6月9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积极无偿献血共3600毫升。

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了党组和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职工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了党员素质,促进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着力锤炼一支过硬的食品药品监管干部队伍为了全面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今年我们紧紧抓住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一契机,不断加强党风、政风、工作作风建设,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我们的工作措施主要是: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继续实施干部职工廉洁自律风险抵押金责任制,于3月7日市局22名干部职工全部签订了xx年度《干部职工廉洁自律风险抵押金责任书》。二是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定,开展分局、科室(队)“一把手”述廉、评廉活动,建立廉政档案,强化廉政监督,防止和杜绝在监管工作中吃、拿、卡、要、刁的不良行为发生。三是坚持政务公开制度,制作了政务公开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板报专栏,通过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把****遏制在源头上。四是在管理相对人中聘请85名食品药品执法监督员,制订并落实了监督员相应的职责职权,以便实施有效监督。五是向社会公开举报渠道,开通了一部举报监督电话,在局机关大门设立举报箱,以便广大群众投诉和监督。六是深入基层和管理相对人征求意见,发放调查表71份,并定期请管理相对人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做到沉下去找意见、请上来提意见、坐下来听意见,以便及时发现不良苗头,切实解决个别机关工作人员不廉、不勤、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七是认真传达贯彻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市纠风工作会议的精神,将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构建和谐社会、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促进依法行政上来。八是严格执行自治区局“八条禁令”,加强学习和宣传,认真组织考试,让“八条禁令”在干部职工中成为一种约束自己的行动指南。截止到今年10月底,我局纪检监察部门未收到有关干部职工违法犯罪和违反自治区局“八条禁令”的举报。九是编写印发了《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手册》和《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事指南》,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增加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如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权限、办事时限及收费依据和标准的透明度,为群众办事提供了方便。

(三)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推进gmp、gsp认证工作。

今年,根据自治区局的部署,我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家局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全面抓好县以下农村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和认证工作。

一是在今年5、6月份,精心组织县以下药品经营企业药学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试,整体提高县以下药品经营企业药学技术人员的索质。据统计,我市县以下农村药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共有229人参加了培训,338人参加了考试。经考试合格取得一般从业人员上岗证的有297人,占参考人数的88.4%,取得药学技术负责人资格的有249人,占参考人数的74.1%。通过培训和考试,既保证了培训质量,又方便了管理相对人申报gsp认证,还为企业节约了开支,得到了管理相对人的好评。二是我局系统干部职工主动放弃休息日,下到各个乡镇开展gsp知识培训,主动对辖区企业逐个进行帮促与指导,为企业解决在实施gsp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一些同志除了要完成本职工作外,不计较个人得失,利用休息日或是加班加点下乡帮助企业解决gsp认证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甚至利用私人交通工具帮助解决业务车辆不足等。据统计,我市三区两县市共有县以下药品零售企业527家,共有494家递交了gsp认证申请及材料。目前,我市县以下除了7家因未整改完毕等待再次安排追踪检查外,已经有486家药品经营企业通过了gsp认证,对未申请gsp认证的34家企业年底将监督全部关停。

(四)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和整治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秩序。

xx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精神,切实按照国家局和自治区局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药品监督管理职责,全面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的工作力度,一手抓好日常监管和规范,一手抓好专项整治,有力地促进了贵港市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的健康发展。一是全年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行政许可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核发、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截止10月底,共为新办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27家,共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220家,全市现有药品零售经营企业823家(连锁门店99家、城区59家、县级138家、乡镇级496家、村级31家)。受区局委托,完成对药品批发企业开办分支机构经营场所及仓库周边环境卫生情况的现场审查上报工作,共计19家,并按照《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对12家分支机构进行组织验收,按时完成区局委托的工作任务。二是进一步加强药品市场监管,努力建立药品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主要采取以稽查队办案为主、重大案件集中联合行动的办法开展市场监管和整治工作。截止10月30日,全市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998人次,出动车辆263车次,共检查1710个单位,发现问题174个,责令整改22个,立案查处118个,结案78件,案值70.1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1.56万元,罚款47.15万元,罚没款金额已超过xx年全年罚没款总数,切实履行了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职责。三是根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和自治区局的布置,有计划地开展药品抽检工作,到10月底止,共抽取药品样品505个品种,超额完成了全年抽检任务。四是今年10月28日,我局组织辖区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等有关部门,集中在城郊垃圾处理场烧毁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共集中烧毁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1500多件,货值60多万元,极大地震慑了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

(五)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药品安全监管良好的社会氛围今年,我局先后牵头组织开展了假劣药品及拒绝虚假广告宣传活动,扩大了社会宣传。一是在3月15日,组织开展以“健康维权”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利用宣传车、出版专栏、发放宣传资料、展示假劣药品和真假药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等形式,帮助广大消费者识假、辨假,以防购买和使用假劣药品,同时教育引导消费者如何避免遭受损害和受到损害后的解决办法,以及如何运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利益。二是在10月15日,按照国家局及自治区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关爱生活,关爱健康——拒绝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活动。我局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举行了宣传活动,在贵港城区群众聚集地分别设点进行大力宣传,在显著位置搭建了投诉咨询服务平台及意见箱,以此为契机做好广泛宣传《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工作,组织我市3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医疗机构及药品零售企业代表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承诺。据统计,我局这次宣传日活动,在贵港日报刊登了1个专版,电视台播报新闻2次,共摆放宣传板报总数30个,出动宣传车辆12辆次,共分发宣传资料1.38万多份,粘贴海报1000套,悬挂标语(横幅)总数115条,现场接受市民咨询1000多人次,解答群众600多个咨询问题,通过这次宣传活动,使群众增强了健康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更好宣传了我局自身工作职责,树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队伍的形象,赢得了各有关部门的信任和政府、群众的好评和支持。三是继续编写《xx市食品安全简讯》,以普及食品安全的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报道食品安全监管的最新动态以及通报食品行业、企业存在的问题为主要内容,引导消费者正确消费,增强社会对我局职能及各有关食品监管部门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同时通过药事协会印发《贵港药事简讯》等相关资料给社会监督员,增强监督意识,不断提高监督的水平。此外我们还通过印发局工作手册和办事指南,努力营造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政务环境,方便群众办事和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六)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强化职能,加强调查研究,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首先,今年年初,我局积极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市政府于4月1日召开了xx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20多个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并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各县市区政府也与各乡镇签订了责任状,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其次是组织各食品安全职能部门,认真调查我市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的底数,合理整合监管资源,先后开展并完成了我市豆制食品基本情况、食品安全的检测与监控和无公害食品标准化建设情况调研工作。

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食品市场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273次,出动执法车辆2312车次,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数为5063家(次)。通过各项具体的检查活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业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使我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的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害有毒食品的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截止到10月底,我市未有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七)继续努力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xx年,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通过努力,全市现有药品批发、分公司和配送中心48家(含分支机构),现已开业的药品批发企业全部执行直接配送药品上门的经营模式,现有药品配送车辆60多台,并且每家公司针对区域的不同特点安排了专有的药品配送车辆在固定的路线开展药品配送业务,药品配送业务已覆盖全市。较好地满足了我市广大农村的药品需求,很好地解决了农村、农民购药难、用药难的问题。

(八)加强档案工作,完成了三级档案室达标定级。

今年,我局在自治区局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加强党群档案、行政档案、业务档案、人事档案、会计档案、廉政档案的规范收集、整理和归档入卷工作,同时加大经费投入,特别是在办公用房极其紧张的情况下,调整两间房屋作为档案室和阅卷室,并落实专项经费购置了档案专用柜40个,此外还为档案室落实资金购买了计算机和档案管理软件等专用设备,进一步规范了机关档案管理,提高了行政效能。并通过了市档案局三级档案室的达标考评。

(九)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得到加强,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xx年,我们先后安排稽查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12人次,安排人事、档案、保密人员培训6人次,参加市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15人次。通过参加各种业务知识培训和学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队伍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十)争取资金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xx年我局办公大楼的建设工作,在自治区局和贵港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目前正在加紧办理局办公大楼报建手续,有望在今年年底左右开工建设办公大楼。桂平市、平南县分局办公用地的征地手续正在努力争取和协调中。

二、存在问题。

我局在xx年的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药品监管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对通过gsp认证的企业的跟踪检查监管任务也很繁重,因缺少人员、车辆等问题未能经常性地开展现杨检查。

(二)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尤其是监督网建设工作存在不少困难与问题。一是协调运行机制还尚未完全建立;二是缺少必要的工作经费,都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解决。

(三)执法装备欠缺,执法监管任务重,执法的力度还有待提高。

三、xx年工作计划

三力”建设,促进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二)认真抓好gmp、gsp认证后的跟踪服务工作。同时在医疗机构大力开展规范药房达标建设活动,真正使80%的医疗机构达到药房管理规范化。

(三)继续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和整治工作力度,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研究和落实好举报奖励制度。

(四)继续抓好药品抽检工作,按照上级局安排的药品抽检任务和工作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并把药品抽检和发现问题、查处案件结合起来一起抓,按时、按要求完成药品抽检任务。

(五)进一步加强信息管理和规范档案管理,提高办公现代化,加强干部职工电脑知识、档案知识等综合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执行能力和工作能力。

(六)改善执法装备,使其基本达到《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置》规定的标准要求,能够适应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需要。

(七)尽快协调有关部门办妥局办公楼、局咨询服务中心的报建审批手续,争取资金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八)加大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力度,完成食品监管的市情调查。组织力量整治和规范食品市场,确保人民饮食安全。

(九)开展对我市中药材种植、加工、经营状况的调查研究,规范经营中药饮片的行为,推动我市中药材种植产业化的发展。

(十)努力完成自治区局和地方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委宣传部:为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我县教育系统的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根据县委宣传部《关于xx年全县干部理论教育的安排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将双柏县教育党委一年来宣传思想...

我部在市委宣传部的正确指导和区委的直接领导下,结合实际,按照年初制定的宣传思想工作计划,坚持“三贴近”原则,认真学习宣传党的xx大精神和深入贯彻落实xx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开拓创新宣传思想工作,把宣传思想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加强农村药品监管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以确保农村基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目的.,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管理。同时,以扩大药品供应网点为基础,以理顺供药渠道为核心,积极推动药品流通体制改革,鼓励并扶持药品经营企业向农村延伸,发展农村药品连锁经营,提高农村药品配送能力,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努力创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公平的药品县场秩序。

二、工作目标。

在监督管理网络方面,通过建立健全三支队伍,构筑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督管理网络,实际药品监管重点由城区向农村基层的转移,切实保证全方位、无缝隙的严密监管。在供应网络建设方面,先在两处街道试点,积累工作经验,再用1—2年时间,实际对全县农村卫生室、乡镇零售药店、个体诊所的商业物流配送,规范农村药品流通渠道,整顿药品秩序,引入竞争机制,促进公平竞争,探索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新路子,确保农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三、工作措施。

食品药品监管理局的工作方案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题目是《青春的信仰》。

什么是信仰?人为什么有信仰。我想每个人的回答都不尽相同。什么是食品药品监管人的信仰?食药监人为什么有信仰?更是我们全体食药监人共同追问自己的职业课题?穿过历史的长河我们不难发现,第一个涌向理想彼岸的无论是潮涌还是浪花,都离不开坚定的理想和信念。遥望广阔的星空,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照耀人间的是日月而不是短暂的流星,因为片刻的辉煌不代表永恒的理想,坚定不移的信念才是持之以恒的力量。因为人有了“信仰”人才会有力量、人有了“信仰”人生才会闪耀光芒。人有了信仰人活得才坦荡。人有了信仰,人生的道路才能越走越宽广。有人说:医生的信仰是医治病痛、救死扶伤。有人说:运动员的信仰是超越自我,超越梦想。还有人说:农民的信仰是播下种子,收获希望。而我说,我的信仰,一个平凡的、普通的食药监人的信仰就是:“沐浴党伟大的光芒,为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保驾护航”。这不在是印在书上简单的一句话,而是铭刻在我心中的“一种责任、一份担当和一个理想”。

青春有信仰,从此不一样。信仰助青春,人生有方向。岁月匆匆,从工商局的食品监管人员到加入食药监系统的队伍,经历了六个春夏秋冬,六个寒来暑往,到如今也算是食品监管队伍里的一个不算年轻的兵了,这一路走来有欢笑也有眼泪,有阳光也有风雨,但自己无怨无悔,常把一个坚定的信念铭记在心:恪尽职守,勤恳敬业,做一名让组织和群众放心的.食药监管人员。正是有了这种信念,我才逐步的认识到,体会到,也寻找到了食药监人的信仰。

“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为生命护航”是我的信仰,也是我们所有食品药品监管人的共同信仰!民以食为天,食品药品的安全关乎你我他,人民群众的健康关系社会的长治久安,工作需要平凡的食药监管人。是的,我们的工作不如军人保家卫国那样伟大,没有被冠以“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教师那么崇高,也没有救死扶伤的医生那样神圣,更不比演员时刻有鲜花和掌声……我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者,干不出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留不下永垂不朽的业绩,但是平凡是真,平凡也会显出伟大。我知道安全是一种信誉,安全是一种态度,安全是一种责任,安全就是一切。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未来的路依旧很长,未来的路布满荆棘!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我们要有一颗坚定的心,不畏艰难,不惧流言,坚信心中的信仰,来迎接“长风破浪会有时”的明天。

加强农村药品监管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试点工作方案

年初以来,我们坚持把药品“两网”建设作为基础和中心工作,不断研究打法、创新思路、重点投入。实现全员参与、全局联动、持之以恒、注重细节,做好每一项具体的工作。共选聘供应网年度配送主体8家企业(医疗机构4家,零售药店4家);监督网社会监督员8人,乡镇药品监督协管员31人,村(社区)药品监督信息171人,总计210人;宣传培训及硬件配置共投入资金3万余元,推动“两网”建设不断开创出崭新的局面。下面分别从供应网、监督网及“两网”整体建设三个方面,对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做以总结。

一、选优纳贤共发展,药品配送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1、严选主体。3月21日,按照“实力强、信誉好、配送便利”的原则,经过反复审定,严格把关,最终确定大洼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8家企业为20xx年大洼县域药品配送主体。

2、互助发展。本着帮助主体企业做市场就是为自己建设供应网的思路,积极为8家配送主体做强市场出力献计。召开配送主体工作会议,共同谋划市场;下发红头文件,确立主体资格;颁发选聘证书,便于开拓市场;在3月29日“相对人”大会上,发传单、做讲解,为主体配送营造了良好的环境。经调查,主体配送覆盖100%乡镇,95%以上行政村。

3、三步监管。通过年初签订配送协议,有了法律保障;日常跟踪反馈,及时了解情况;年终考核主体,做出全面评价,进而对主体配送行为实现了三步有效监管,保障了辖区药品配送的质量。

二、巩固成果再拓展,药情监控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1、借力计生。经过积极争取,得到了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更大的支持。一是继续将药品监督网络基础编织于乡村两级计生干部队伍骨架之中;二是监督网络工作大会上,计生部门“一把手”亲自到场,并作重要讲话;三是将协管员、信息员开展药情监管工作情况纳入计生工作对各乡镇政府的年终目标考核体系之中,百分制中占3分。

2、壮大队伍。在原有基础上,今年又新聘大洼镇15个社区、田庄台镇7个社区、辽滨经济开发区2个村共24名计生专干为药品监督信息员。至此,全县所有的乡镇及村(社区)都配备了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共202人,使药情监控能力配置更深入、更广泛、更到位。

3、强化培训。3月23日,组织召开了由药品社会监督员、乡镇药品监督协管员、村(社区)药品监督信息员共210人参加的“20xx年大洼县药品监督网络培训暨工作会议”。将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的工作职责、方法、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作了详细讲解,使“老兵”温顾提高,“新兵”掌握基础。会上评优表彰,颁发了价值近1.5万元的纪念品,激励大家更加积极地投入到药品监管工作之中。

4、作用明显。各位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除了对本辖区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日常监督外,共举报义诊售药、走街卖药、非法宣传等涉药违法活动27次,占全年举报总量的77%。

三、大力投入夯基础,“两网”整体建设得到较大推进。

1、配强人力。在全员参与的总体打法下,由一位副局长具体主抓,并安排仅有的三位业务人员中的两人负责日常操作。

2、着力宣传。9月份,投入3000元,制作了两期“两网”建设宣传片,在大洼县电视台黄金栏目《开窍在此时》中连续播放两周。并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共向群众发放自印《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保障农民用药安全有效》宣传手册1000本。

3、硬件配置。10月份,借以食品专项经费的使用,投资1.5万元购置了复印机、打印机、电脑等设备,促进了“两网”建设日常和基础性工作的正常开展,并为实现信息化管理奠定了必要的硬件基础,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4、应急启动。在今年对“齐二药”、“欣弗”、“鱼腥草注射液7个制剂品种”三个紧急事件的专项行动中,“两网”应急启动。配送主体及时收回受控药品,监督员全面监控各自辖区涉药企业和单位,经受住了考验,发挥了重要作用,开辟了“两网”功能的新思路。全局的重视、力量的加强、多方面的投入、不断出色的表现,这一切都推动和标志“两网”建设跨上了一个又一个新的台阶。

加强农村药品监管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试点工作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目的,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药房(药库)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切实保证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推动我镇医疗机构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整体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各医疗机构要积极参与药品规范化建设工作,卫生院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各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镇区所有医疗机构药房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村级卫生所规范化达到85%以上。

三、组织领导与分工。

1、成立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镇政府副镇长,副组长为镇卫生院院长郑官定。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各村主抓卫生副职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设设在镇协管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镇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本方案的实施和经费投入,卫生院负责宣传,监督及各村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和现场检查工作。

四、时间安排。

1、7月11日—7月31日,各医疗机构对照标准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

2、8月1日至8月31日,领导小组人员进行现场检查。

3、9月1日至9月20日,未达到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建设标准要求的`,将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进行限期整改。

4、10月下旬,对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对我镇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予以公布。

五、有关要求。

1、镇政府、卫生院、各村及其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成立相关组织,采取有力措施,切实通过规范化建设工作,提高管理水平,更好地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服务。

2、对达到药房规范化建设要求的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医疗一年1次,对没有达到药房规范化建设要求的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一年不少于2次。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今年,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科学监管理念,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保障基本药物质量安全,提升监管队伍能力,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我局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局实际, 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的任务和重点,领导班子注重和强调把工作做实做细,不搞花架子,使各项工作得到扎实而有效的落实。今年来,我局共出动了监督检查人次2317次,监督检查了餐饮服务单位、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486家次;查处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7起,涉及物品总值13.79万元,其中,立案6起,已结案4起,法定期限结案率为100%,完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101例。现将今年主要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机关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为全面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任务提供强有力保障。

(一)以开展“绩效攻坚年”活动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加强监督,强化干部作风、机关效能建设。按照市委、政府的布置安排,扎实开展“绩效攻坚年”活动,推动全局干部职工“三改三增”,即:改变观念,增强信心;改进作风,增强责任;改善方法,增强实效,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和政治保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绩效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会,按照市委、政府的要求,制定20xx年单位绩效考评指标,并按照考评指标要求将任务分解到各股室、个人。在食品药品监管机制改革后,注意调查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形成新思路,努力解决由于在机构改革过程中人、财、物没有到位产生的各种困难。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在教育,强在监督。党风廉政建设是依法监管,公正执法的坚强保证。今年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和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责任制,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着力推进监管惩防体制建设。加强监督,领导以身作则,在抓好自身廉洁的同时,抓好干部廉洁自律监督工作。

1.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我局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战略性任务来抓,全面实行了“一岗双责”责任制。今年初,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到股室、到个人;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列入了干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2.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制度,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今年来,我局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局长与每个干部职工签订廉政责任书,完善了干部廉政档案;纪检组长对立案案件办结后的廉政问题开展回访工作,发出及收回的回访件5件,回访率占应回访案件的100%,回访结果是没有任何干部职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不廉洁现象;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追究制度;在办公场所显眼位置设置了群众监督投诉箱,公开了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了群众监督举报渠道。

3.坚持廉政谈话制度,筑牢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始终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干部进行集体教育谈话,局长、纪检组长在每周一次的干部职工会议上,经常结合工作中有可能出现的不良苗头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廉政集体教育谈话,有效地防止了不良倾向的发生。今年来,没有向我局反映、投诉干部职工不廉洁的现象。

4.做好上级转办信件、信访件、群众举报投诉件的查办工作。今年来,群众举报投诉件7件,已全部办结,并按要求对办理情况进行反馈,投诉人对办理情况非常满意。

二、切实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监管职能,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全市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进行整顿检查。共监督检查餐饮服务业550家次,共出动人员1540人次,责令整改1100多家次。对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立案1件,罚款1500元。七是开展进行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抽检送检,对全市餐饮企业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检单位9个,抽验送检食品原料、产品14个。八是积极开展对保健食品的广告监测工作,到6月止,已监测的保健食品广告9起。

2.探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方式,全力防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第一,为了摸清我市餐饮服务经营现状,对违法违规经营进行整顿,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组织下发了相关工作文件,组织各镇政府、街道办开展对餐饮服务经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撑握了全市餐饮服务基本情况,建立了数据库,为下一步全面开展监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开展餐饮示范店建设工作。为更好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证申办和为申办人提供筹建样板,在城区、新圩镇、隆盛镇、六靖镇开展了餐饮服务示范店工作,在这四个区域选择建立各类餐饮服务经营示范店至少1个。

第三,布置开展创建一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工作。在城区选择二环南路建设餐饮服务示范一条街活动。通过示范店、示范街的建设,以点带面带动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提高。

3.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准入,做好《餐饮服务业许可证》的发放工作。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的有关规定,今年来指导办证380家,符合条件发证13家,符合条件发证率100%。

(二)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着力抓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职责是保障国家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生产稳定、供应充足、使用合理、质量安全。基本药物用药人群广、用量大,一旦发生质量安全问题,造成的影响及后果将十分严重。上半年,基本药物质量安全检查结合在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进行,确保了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保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2.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

(1)我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国有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1367家,共检查936家次。其中,生产企业6家,检查了6家次;批发企业2家,检查了2家次;零售企业410家,检查423家次,每家监督检查达一次以上;医院35家,检查35家次;卫生所室、诊所916家,检查470家次。

(2)强化药品源头监督,对市恒科药业、神通药业、金达医用氧气厂实行了定人定厂挂点联系制度,监督企业按gmp规范生产。

(3)加强对药品流通监管。加大对gsp规范经营的监管,加大对处方药的销售监管,积极开展了驻店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今年来,对违反gsp规范经营、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发出警告31份。

(4)配合市局科学安排,做好药品快速检验车日常监督抽查药品工作,到6月,已抽检药品240个批次,抽检单位240个。

(5)加大对违法经营使用假劣药品的查处打击力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今年来,已查处经营使用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6起,其中立案5起,已结案3起,结案率达100%,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100%,涉案金额13.79万元。所查处的案件无上诉、无复议。

3.抓好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

(1)开展了打击工业氧冒充医用氧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

开展打击工业氧冒充医用氧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对全市5家市直医疗机构、23家乡镇卫生院、4家民营医院进行检查,经检查,未发现医疗机构使用过工业氧气,对检查单位发现购进医用氧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指正,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报。

(2)开展了对医疗机构使用分子筛制氧设备进行专项检查

对我市医疗机构使用分子筛制氧设备进行专项检查,我局联合市卫生局对全市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经检查,医疗机构未使用过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生产的氧气,所使用的氧气为直接从合法的药品生产企业购进。

(3)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专项检查

从20xx年xx月xx日开始至xx日,开展了对我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出动了检查车辆15车次,检查人员40人次,共检查了药品生产企业3家次、药品经营企业278家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4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7家次。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

(4)开展了对市人用疫苗专项整治行动的专项检查

根据《市人用疫苗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至20xx年xx月xx日止,我局共计检查镇卫生院23个,市直医疗卫生机构2个,民营医院2个,其他经营使用单位50个,对所有资格使用疫苗的单位进行了全部检查,检查率达100%,移交案件1件。检查中,对发现存在有不按温湿度储存的、温湿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规范的、不遵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未及时索证索票或手续不完整等行为的单位,提出了整改;对市镇陵城卫生院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从已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广西健一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城北分公司购进人用狂犬病疫苗等四个批次的疫苗。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的违法购进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移交市卫生局处理。

(5)积极做好群众举报案件、上级交办件以及外地协查案件的处理工作。今年来,已接受群众举报、投诉违法经营药品案5件,均能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办结,并能及时做好处理情况的反馈答复。

4.继续深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机制,提高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成效。继续健全和完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表格和记录台帐,农村药品以市阳光药业和市、广东信宜等各大批发企业药品配送为主,已深入到全市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我市到目前挂牌成立了11个农村药品配送站,建立了配送站的工作制度和工作台帐及药品配送数据库,规范了配送业务,药品配送率达100%。药品监督网络我市已建立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全市22个乡镇成立了药品监督协管站,监督网络覆盖率达100%。同时,强化对协管员的管理,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并统一制作上墙。继续加强对协管员培训工作,以集中培训与现场带教培训相结合,执法人员到哪个乡镇,就邀请当地协管员参加,并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培训,今年来,已带教培训协管员29人次。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在保障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督中日益发挥重大作用。

5.完成了个体药店连锁化改造和换发证工作。去年,是我市大部分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到期的一年,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要求,个体工商户要进行连锁化改造或企业化改造或只能经营乙类非处方药,方可继续经营药店,从去年下半年到今年初,在局领导下和支持下,在其他股室配合下,市场股人员积极进行动员布置,做好安排,顺利完成了这项工作,共换证药店332家,其中连锁门店305家,企业类性质药店26家,乙类非处方药药店1家。

6.受理零售药店gsp认证再认证申请材料和对县以下零售药店进行了gsp再认证。完成了4家县以上零售药店gsp再认证申请材料的初审工作,完成了2家县以下零售药店gsp再认证申请材料的审查和再认证工作。

7.继续做好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到目前,已达标通过验收的医疗机构药房848家。其中,乡镇卫生院以上30家和5家民营医院,已全面完成规范药房建设工作并通过验收,覆盖率达100%;村卫生所、个体诊所已完成并通过达标验收813家,覆盖率达88.76%。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加强对医疗机构执行规范药房管理制度的检查,发出整改通知书401份。

(三)不断加强新闻宣传力度。

上半年,投稿到县以上新闻宣传媒体的报道有21篇(条),参加各类宣传日活动5次,印制发放宣传资料15000多份,悬挂横幅标语21条,张贴宣传标语200多条。通过以会代训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增强相对管理人依法经营的意识。上半年,针对主要工作职责召开了三个重要会议和举办一个培训班:全市餐饮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监测工作会议;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由各镇政府、街道办、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班。

药品监管工作会议讲话

各县市区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相关科(室、队):

为贯彻落实国家局、省局药品电子监管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进程,做好药品电子监管实施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市药品电子监管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定于xxx1年2月24日下午2:00在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楼一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

二、会议内容。

三、参会人员。

(一)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部分单体药店主要负责人(附件1)。

(二)局办公室、市场科、安监科、稽查支队主要负责人。

四、其它。

(一)请各企业如实填写《企业在用管理软件情况表》(附件2),报到时交市局市场科。

(二)请各局及时通知参会企业准时参会,不得无故缺席。

附件:1、参会企业名单;。

2、企业在用管理软件情况表。

二〇xx年二月二十二日。

药品监管的工作总结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药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局从20xx年3月上旬至5月下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就此次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宣传发动和企业自查自纠

按照市局部署要求,我局及时将整治内容通知了辖区各药品零售企业,要求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上报自查报告。

二、集中整治总体情况

1.药品流通领域重点整治挂靠经营、超范围或者超方式、超期限经营等无证经营药品、销售假冒伪劣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以及不按gsp经营药品行为。

2.医疗器械领域重点整治无证或超范围经营和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未按质量管理规范经营等行为。

同时,要求各部门针对药品购进、销售,以及药品相关从业人员的资质等方面有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解决药品流通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饮片购进方面的改变最为明显,无单位、无红印章的手工票已基本绝迹,饮片包装也较以前更加符合要求;检查中也发现有个别供货企业供货时存在票据未及时到的情况,如寿阳县王守梅诊所、张如平诊所购进药品时票与货不同步,货到票不到,对此我们共立案三起,结案三起。从根本上制止了从非法渠道进货现象的再次发生。

在非药品冒充药品方面,检查中发现通过近年来药监部门的查处和经营者的自律等措施,零售企业经营的非药品包括保健食品、保健品等包装基本规范,过度宣传疗效的产品大为减少,也有部分企业认为,有的产品的确不好判断。

在处方药销售方面,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较多,一方面处方收集困难,另一方面销售登记时大部分顾客不愿意留电话或姓名,个别经营者认为处方药销售登记意义不大,销售记录不全难避免。对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销售管理,有个别的企业认识不到位,存在或者没有集中摆放、或者没有限量销售、或者没有醒目提示等问题。针对这方面问题,我们一方面及时与企业进行了沟通,明确工作要求,经营者也认识到不足,正在采取措施积极补救,。

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方面,检查发现部分企业个别二类医疗器械属超范围经营,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医疗器械备案登记证》的经营范围不明及不会辨认是哪一类医疗器械等造成的,对此,我们现场对经营者不明确的方面加强了培训和指导,防止再次发生超范围经营情况。

三、狠抓落实,确保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落实 针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在整治过程中我局认真对照药品经营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规范,认真学习,仔细研究,查找问题,排查隐患,重点对销售假药、药品购进验收记录不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不按gsp经营药品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切实加强对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监督检查,重点跟踪核实药品购进验收情况和销售流向,使药品在可控的渠道内流通、严防流失,切实规范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行为。

此次整治行动,全县药品经营使用企业均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药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药品经营企业通过自查中发现存在的管理缺陷、安全隐患和潜在风险,针对各药品经营企业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逐家指导,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在日常管理和健全药品管理制度上多下功夫,切实排查隐患。同时,明确药品经营者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郑重承诺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贯彻执行力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与管理,确保药品质量负责人在职在岗,自觉营造和维护良好的药品经营秩序。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目前,全县药品经营企

业得到了进一步规范,药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群众消费药品信心明显增强。但从自查自纠报告和专项检查情况来看,全县药品经营企业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个别单体药品经营企业存在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填写不全,药品管理不规范等不良行为的存在;二是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三是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在销售过程中不能给消费者出具相应的销售凭证;四是个别药品零售企业对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药品摆放不规范,未完全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五是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存在药品保管中未采取必要的冷藏、防潮等措施。

综上所述,我县的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领导要求和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决心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在下步工作中,虚心学习,借鉴各地的先进经验,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巩固我县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药品经营单位的药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和诚信自律意识,为营造更加放心安全的药品消费环境而努力奋斗。

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今年来,临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年”为抓手,着力在以下四方面取得新突破:

一是着力探索创新药械风险管理机制。从健全药品安全防控组织体系入手,探索构建起以“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人大政协监督、社会共同参与”为主要内容的药品安全“五位一体”防控组织体系。和以“全面检测、重点监测、科学评估、有效控制、持续改进”为主要内容的药品安全风险技术管理体系。同时,着重完善了农村基层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了乡镇(街道)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体系,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了市委市政府对乡镇(街道)综合业绩考评体系;建立健全了农村基层药品安全监管网络,进一步发挥协管员、公共安全员在农村基层药品安全监管和宣传等方面的主力军作用;逐步推进全市药品安全网格化分片监管模式,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

二是着力统筹抓好药械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国家、盛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卫生、公安、工商、邮政等部门的合作与联系,建立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工作。重点在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违法药品广告整治,基本本药物生产质量保障等方面协同作战。半年以来,通过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查处了一批威胁群众用药安全的产品,处罚了一些违法的单位;至5月底,共出动稽查执法人员1286人次、检查涉药单位445家次、检查药械115000批次、查处违法案件14起、结案6起、移送杭州市局1起、当场行政处罚8起、查获假劣药械75批次、另有下发责令改正16起、受理投诉举报23起、违法广告移送工商5起;其中移送给杭州市局的“含麻磺碱复方制剂”案件,当事人已经被逮捕,案件正在由杭州市公安局进一步侦办中。

三是着力抓好药械安全日常规范化监管。着力做好“小药店”整规收尾工作。今年是“小药店”整规工作收官之年,在20xx年工作基础上,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小药店”进行重点督促整改,对完成整规任务单位,做好回访工作,进一步提高整规工作质量;着力强化特殊管理药品监管。进一步强化含麻醉品、医疗毒性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含麻醉品复方口服液、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监管。通过必要的处罚进一步规范市场,上半年当场行政处罚该类药品案件3起,责令改正5起;着力强化药械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今年年初共评出20xx年度aaa级企业2家,aa级企业37家,a级企业90家,b级企业3家。从近几年情况来看,该项工作得到了企业的一致认可,并为我市医保定点药店的确定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通过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进一步强化了企业诚实守信、文明守法的意识,为规范我市药械市场秩序、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是着力改善药品安全应急处置程序。为有效应对药品安全事件,今年来,一方面是继续完善药械安全评价体系。在去年成立药械不良反应监测站,并建立56个监测点的基础上,今年,我局再接再厉,继续加强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4月份,召开全市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会议,编印药械不良反应工作简报,成立了药械不良反应专家组,包括临床药学组、临床医学组、医疗器械组。定期每季度对上报的药械不良反应情况进行通报。截止5月底,我市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28例,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56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7例。另一方面,继续发挥“临安市药品流通实时监控平台”、“临安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临安市食品药品安全短信平台”、“临安市食品药品安全qq群”的快速反应作用。今年以来共发送各类药品安全信息20余起、短信10000余条,通过这些信息化平台的使用,对全国性药品安全事件涉及的产品在临安使用情况能尽快的掌握,对要求召回的产品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到每一个涉药单位,对现场的状况,能通过qq群及时的上传和发送到其它相关单位去,对保障群众安全用药起到较好的作用。

药品监管的工作总结

(一)单位基本情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主要职能概括为“四品一械一办”(即:药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以及“县食安委办”综合协调职能),核定人员编制28人(其中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核定事业编制14人)、领导职数“一正三副”,设有内设科室“一室六科”,有在职人员28人。

(二)监管对象基本情况。截止目前,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对象有3800余户,其中:药品经营和使用对象620家、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监管对象2196家、保健食品109家、化妆品259家、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对象455家、药品“两网”供应点261家。监管对象分布在全县154个村(居)委会、1000余个自然村。

(一)加强行政许可工作,从源头上把好食品药品行业准入关。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xx市保健食品经营备案管理制度》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公平、公正严格把好申报资料关和现场审核关,从源头上把好食品药品行业准入关。累计上报核准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5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简称gsp认证)36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1户,受理申报《餐饮服务许可证》材料414家,核准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323家,不予许可45家、黑名单1家、限期整改和正办理45家;核准《保健食品经营备案登记》企业59户。

(二)强化市场整治,规范经营行为。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专项整治为重点,全方位、拉网式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整治、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等8个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经营环境,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县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累计检查食品药品经营单位2790户(次),排查安全隐患1417个,整改1166个,整改率82.3%,限期整改251个,立案查处药(械)案件31件、没收涉案药(械)143个品规、货值金额12302元,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53起、没收涉案食品60个品种、400余公斤(其中学校食品安全立案查处33件),立案查处保健食品案件5件、没收涉案物品17个品规、货值金额1145元。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活动保障23次,确保重大活动集体用餐安全;抽检食品25批次,合格24批次,抽检食品合格率96%。

(三)深入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意识。

1、深入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切实采取“四进”(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六有”(有现场宣传活动、有宣传标语、有电视媒体报道、宣传资料发放、有专题讲座、假劣食品展示)方式,组织开展油菜花旅游节、六月安全月、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等六次宣传活动,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知识,增强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参与意识,引导公众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份,在各级电视、电台、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报道(或信息)61次(篇),悬挂宣传标语380条。

2、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培训,提升监管服务能力。围绕“能干、能说、能写”(三种能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培训工作。相继组织(参与)监管人员培训98人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从业人员培训等30期,累计培训人员达1.28万人(次)。

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1、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编,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了《xx县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xx县药品医疗器械重大事故应急预案》、《xx县餐饮服务环节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操作手册,为有效预防、及时组织救援、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提高防范处置能力,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2、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妥善处置罗雄镇智慧树幼儿园儿童因食用大肠菌超标米线和长底大发达村一农户食用野生菌中毒及阿岗镇一幼儿园儿童食用非食用物质—蓖麻籽中毒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最大程度控制危害、减小损失。

3、强化“三项监测”工作,增强合理用药意识。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中成药注射剂、抗生素注射剂为重点,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保证群众用药安全。开展药品从业人员培训、药物安全性监测培训等4期,培训人员达20xx余人(次);累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60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80份。

(四)抓项目、建示范,提升监管能力。

1、全面推进省级药品电子监管网试点建设。积极争取将全县168家药品零售店纳入全省药品电子监管网全覆盖试点建设(每户药品零售店获得价值8000元的设备补助),目前,该项工作于10月底投入运行,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实现药品电子监管网全覆盖,将有效提升我县药品安全监管能力。

2、全力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为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截止目前,完成981家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公示牌上墙和首次动态评定工作,优秀86家、良好268家、一般560家、未定级63家。部分学校食堂、小吃店和饮品店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正在推进中。

3、扎实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按照“四个”强化(组织领导、保障落实、监督检查、责任落实)的要求,切实抓好“三个职责落实”(政府责任、企业责任、监管部门责任),加强与各乡(镇)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全面开展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在全县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上下沟通、左右协调、密切配合”的药品安全监管机制,为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推动、部门齐抓共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广泛参与”的药品安全综合治理格局奠定良好基础。同时,对照《云南省创建药品安全示xx县试点工作评价细则》58项细化条款进行自检自查、评估及档案整理工作,待上级部门验收。

事业兴衰,关键在人。局党组结合单位实际,以“团结、务实、创新”的队伍建设为目标,提高队伍执行力,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序推进。

1、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按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的要求,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和所分管的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书,年底进行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制目标分解到科室及个人,实现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使每个科室及个人都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为确保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2、实施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为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单位实际,完善管理制度,制定《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实施方案》,将单位行政许可、案件办理、财务等岗位确定为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共筛选出重点岗位8个、风险环节16个、风险点21个,明确防控措施和监督人员,具体岗位人员作出廉政承诺。

3、坚持民主集中制,接受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三重一大”问题实行集体讨论,做到集中有民主、民主有集中。

4、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廉政意识。结合工作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内监督制度、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组织参加培训和参观警示教育等活动,让党员干部全面掌握党的方针政策,了解我们党发展的艰苦历程和取得的辉煌成就,激发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提高思想和政治觉悟,牢记“两个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把学习与工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有序开展。

药品监管工作计划

药品采购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以政府为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惩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加强监督与规范管理相结合。

第三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以省级为主,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公开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办事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监督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组织协调,依法监督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正确履行职责,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药品集中采购的决策部署,检查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调查处理药品集中采购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确定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基本职责。

第六条监察机关和纠风办负责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参与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察,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及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或选聘的其他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七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执行入围结果、采购用药及履行合同等行为。

第八条价格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的价格、收费行为。

第九条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应的财政监督。

第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药品集中采购中的商业贿赂、非法促销、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资质,依法对集中采购的药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章监督管理的对象、内容和方式

第十二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对象是:

(一)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和公务员;

(二)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选聘人员;

(三)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执行上级部署、相互协作配合的情况;

(二)执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的情况;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的情况;

(四)相关单位和个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从业的情况;

(五)医疗机构参与药品集中采购并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入围药品的情况;

(六)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参与竞标和履行采购配送合同的情况。

第十四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主要方式是:

(一)组织网上监管、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

(二)受理投诉、申诉和举报;

(三)纠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通报典型案件;

(四)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可以依法查阅、复制相关文件、资料、账目、电子信息数据等,要求有关单位或人员就相关问题作出解释说明,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给予协助。

第四章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

第十五条负责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和纠风办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拒不执行上级机关依法作出的决策部署的;

(二)违反以政府为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规定组织开展药品集中采购的;

(三)违反决策程序和规定,决定药品集中采购重大事项的;

(四)违法违规进行行政委托,或者设置歧视性规定、条款的;

(五)违反回避规定,或者操纵、干预药品集中采购的;

(六)泄露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秘密,或者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

(七)违规设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或者摊派的;

(八)索取或收受钱物,谋取单位或个人不正当利益的;

(九)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负责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选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和纠风办督促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二)在文件材料审核、药品评审遴选等方面疏于监管或设置歧视性条件的;

(三)违反规定建设、管理和使用专家库的;

(五)对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违约情况调查处理不及时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规避药品集中采购,擅自采购非入围药品,或者不按规定程序组织选购药品的;

(二)提供虚假药品采购信息的;

(三)不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不按时回款的;

(五)在药品采购、销售、使用和回款等过程中收受回扣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三)公布药品采购品种后,非因不可抗力撤标或拒绝与医疗机构签订采购合同的;

(四)不通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交易的;

(五)在采购周期内,擅自涨价或者变相涨价的;

(六)擅自配送非入围药品,不按合同约定配送药品,或者违反有关规定配送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政府部门、单位和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的,应当责令其纠正错误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行政机关公务员、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或选聘的相关人员、医务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纠办发〔〕17号)同时废止。

药品监管的工作总结

20xx年1月,于顺利完成组成工作,面对人手少,经费缺、监管对象点多、面广、线长,情况复杂诸多不利因素,没有太多抱怨,不等不靠,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努力探索食品药品监管新思路。现将全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入驻所里后,克服人手少,、监管面大诸多不利因素,积极主动向街道政府汇报,加强与乡镇分管领导、协管员、村信息员及社区的沟通与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与配合,做好与工商、质监等监管部门的工作对接,深入一线,摸清辖区内监管对象基本情况,分类建档造册,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任务清,责任明。目前,我所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管对象274家,其中医疗机构10家,药品经营企业13家,食品生产企业2家,餐饮服务单位120家。食品小作坊8家,食品流通企业179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5家。同时,根据市区局要求,联合社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并做好相应的风险应急方案,签订食品生产安全承诺书,明确监管责任,为全面履职夯实监管基础。

全年检查食品生产单位23余户次,流通环节食品200户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0份,辖区内食品市场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严把食品许可受理关口。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热情服务监管对象,凸显服务理念,大力帮促产业发展,截止目前,已换发《食品流xx可证》80,餐饮服务许可证31家。

和食品安全事故防控措施切实落到实处,辖区内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标准和保障水平较以往有了明显改观。

(五)农村家庭聚餐登记备案管理稳步推进。加强辖区内农村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摸清辖区内流动宴席经营者基本情况,督促辖区内各社区内流动宴席经营者签订流动宴席责任书3份,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读本20余本,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宣传单100余份,截止目前,农村集体聚餐已登记备案3起,辖区内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

(六)加大整治力度,确保药械质量安全。采取“监管全面查、整改回访查、违规认真查、屡犯重点查”方式,加强日常监管,通过开加大医疗器械“五整治”、无菌一次性输液器及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项检查等专项整治力度。一年来,共检查药械生产经营单位2家次,纠正各类违规问题,辖区内药械质量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检测网络建设,,积极帮扶指导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做好新版gsp认证准备工作,提升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药械市场秩序。

明年,将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县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措施,夯实责任,加强监督,确保全县食品药品安全。

(一)深入推进市场整治,确保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严把准入关口,加大排查防控,突出景区、学校食堂、农村边远地区重点区域,农家乐、食品店、餐馆饭店和食品加工作坊等重点对象,猪肉、粮油、水果、蔬菜、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品、饮料、酒类等重点品种监管力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年内全县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零发案。

(二)解放思想,创新求实,确保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力履行食品药品安全新职能,抓好各环节食品药品安全,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综合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模式,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继续加大争取工作力度,积极调动各种有利因素,主动加强与属地政府及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三)强化考核,保质保量完成其他各项任务。对各项指标任务进行时时跟踪考核,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党建廉政建设、综治维稳等各项任务圆满达标。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计划

20xx年,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适应改革促进发展的关键之年。今年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国家、省、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以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任务,更新思想观念,理顺工作关系,适应改革发展需求,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规范经营使用秩序和执法行为,推动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和谐xx作出新的贡献。

对照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标准,认真组织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集中力量进行整改,完善工作档案,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在有关部门自查自纠基础上,牵头组织创建活动综合评定工作,对综合评定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确保今年6月我县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顺利通过省局检查验收。

1.依法打击各种无证经营药械行为。对县城、乡镇百货批发部和各乡镇集市百货店无证经营药械行为进行整顿。

2.依法查处持证药械经营企业超范围经营药械行为。对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企业超方式、超范围等违法经营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打击超范围经营生物制品和医疗器械行为,并依法进行查处。

3.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购进渠道管理。对不按《药品管理法》第十七、三十四条规定进购药品,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从不具有gmp认证证书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或不具有中药饮片经营资质的批发企业购进饮片行为进行整顿。

4.强化城乡集贸市场的监管。加大对城乡集贸市场中草药摊点整顿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中药饮片、非食药同源中药的行为;打击经营自配药酒、擅自改变药品性状制剂的行为;对元马镇、黄瓜园镇经营毒性中药材—草乌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5.强化gsp执行力度,积极开展gsp跟踪检查。4月前,督促未通过gsp现场检查认证企业完成现场筹备和申报工作。在5至10月期间,完成辖区内gsp跟踪检查,现场重点为:进货渠道、药品进货检查验收;药品陈列摆放;药品检查养护;单轨制处方药管理;人员健康检查;重要档案建立等环节。在10月下旬至12月上旬期间,随机抽取部分企业进行复查。

6.进一步加强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加强对驻店药师是否在职在岗监管;加大对违规销售处方药的查处力度,尤其是要加强对高风险类处方药如注射剂、抗生素及毒副作用较大或禁忌症较多的处方药销售的监管工作。

7.加强对加盟门店的监管。加大对加盟连锁店的监督检查,要求加盟门店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药品检查验收记录。重点打击从非加盟企业配送中心进购药品行为,杜绝加而不盟、连而不锁的情况,规范加盟连锁药店的经营行为。

8.进一步加强对经营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的监管。对一次性使用输液器、注射器、助听器和隐形眼镜等产品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规范供货方资质,产品合法性审核和质量检查验收。

9.加大药械从业人员培训力度。通过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市场稽查等形式,大力宣传和讲解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增强药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树立企业是第一责任人意识。

10.加强对免费体验类经营企业的监管。检查企业是否擅自更改场所和超范围经营,对夸大宣传误导、诱骗消费者的,进行明查暗防,并依法处置。

11. 加强对成人用品店经营的医疗器械的购货渠道、产品的合法性及其质量等的监管。

1.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对医疗机构药械进购进行规范,重点对医疗机构执行供货方资质和药品合法性审核进行检查;强化药械储存、养护和过期药械处置监管;同时,加强对乡镇医疗机构注射室、手术清创室的药械管理。

2.继续推进规范化药房建设,规范药械管理。深入实施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完成乡镇卫生院的规范药房建设,按检查评定标准的要求,规范药品购进、验收、储存、使用等行为;继续深入抓好《云南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试行)》 在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医疗器械采购、存储、使用等环节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机构器械使用行为。

3.继续强化高风险医疗药械监管。对血液制品、一次性使用输液器、注射器、骨科植入器械、心脏起博器、各类植入支架、宫内节育器、体外诊断试剂、口腔科及眼科器械等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进行重点监管。按法律规定,督促医疗机构实行购进、使用实行登记管理,建立购进、使用档案,确保每一个产品来源清楚,去向明了,追溯有力。

4.加强特殊药品监管。每季度对使用特殊药品的18家医疗机构进行1次以上的检查。重点对医疗机构执行《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第八章“特殊药品管理”情况。

5.加强对疫苗、生物制品监管,积极开展诊断试剂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疫苗、生物制品的购进渠道,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运输和存储设施设备配置及冷链运行状况的监控和记录等。3至6月期间,开展诊断试剂专项检查,对医疗机构诊断试剂购进、贮存和过期试剂的处理。

6.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加强对基本药物配送和使用监督检查,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常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存在的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根据上级要求对基本药物进行监督抽验验;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及时上报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病例报告。

加强与专柜承建企业的合作与沟通,在确保供应网履盖率的前提下,探索科学有效的供应网点数。加强对农村药品“两网”配送企业和非处方药专柜的监管,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 1 次。对“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 重新进行聘用。

1.加强对村卫生所(室)及个体诊所的日常监管。进一步推进村卫生所(室)及个体诊所开展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按检查评定标准的要求,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规范药品的购进、验收、储存、使用等行为,及时完成监督、指导工作。

2.督促村卫生所(室)及个体诊所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医疗器械采购、存储、使用等环节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坚持“靶向抽验”原则,明确专人负责抽验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抽验工作任务,确保抽验不合格率达到预定的目标。

建立健全药械广告登记、监测管理,指定专人以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的媒体、药械经营企业发布、悬挂、张贴或散发的各类药械广告的行为进行监测,重点对药品零售企业店堂广告的.监管和查处。根据省州局安排,及时对违法广告品种依法采取产品下架、暂停销售等行政强制措施。

根据《楚雄州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试行)》,12月15日前,根据全年监管和监督检查情况,开展药械经营企业开展信用等级认定工作,督促帮助企业提高自律和诚信意识。

(一)开展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围绕云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各项指标,按照分类指导与分级联创相结合、分步推进与重点突破原则,以学校食堂、餐饮一条街、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创新监管机制,落实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力争到2016年,建成2条或2条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10个或10个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在职能移交之前,继续履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县食品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

(三)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法》以及餐饮服务监管相关知识培训,准确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法赋予的新职能,担负起餐饮监管的新职能。同时,认真开展对监管相对人的相关培训和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

(四)加大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力度,继续推进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农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农民群众饮食安全。

(五)积极做好餐饮消费服务环节监管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有效实施对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学习掌握餐饮服务许可受理程序,做好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准备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工作。

(六)在机构改革完成、餐饮监管人员到位后,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餐饮服务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小型餐饮单位,依法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违法行为,开展熟食卤味、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检查,严厉打击在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规范餐饮消费市场秩序。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近年来,xx县以科学的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大力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坚持一手抓监管,一手抓服务,建立完善了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监管机制,有效保证了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有效。

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xx县把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为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该县重点实施了“四个纳入”,即把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县长办公会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xx县“xxx”规划,纳入政府为老百姓解决实事的民心工程。先后出台了《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三次在县长办公会上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多次视察指导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县政府分管领导也多次深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察看药品销售和使用情况,并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很多指导性意见。全县药品放心工程有序开展,取得明显效果。

围绕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该县积极探索药品监管工作新模式,不断加强药品监管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进一步建立药品供应和监管长效机制,保证了药品质量,让广大群众用药更方便、更实惠。一方面,着力构建覆盖全县的药品供应网络。积极引导连锁企业在农村增设网点,xx年新增药店30余家,全县单体药店数量达到150多家,加上300多家农村卫生室,使药品供应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同时,本着政府引导、各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各方参与的原则,实行由县医药公司为乡镇卫生院集中配送药品的模式。去年,县医药公司为乡镇医疗机构配送药品金额累计达3000余万元。这一做法,从体制上、源头上净化了医药市场,减少了药品流通环节,降低了经营成本,使农民群众用上了方便、质优、价廉的药品。另一方面,努力夯实药品监督网络。以乡镇安全办公室为依托,成立了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做到了“四个到位”,即人员配备到位、办公场所到位,办公设备到位,办公经费到位。全县共聘请了374名协管员和信息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先后多次召开“两员”培训会,发放培训材料1200余份,培训人员700多人次,有力推动了农村药品监管工作的开展。

采取打击和预防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办法,加大药品市场整治力度,不断规范了药品市场秩序。一是以加大宣传力度为重点,营造人人关心药品安全的浓厚舆论氛围。在《今日xx》及县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开设安全用药专栏,宣讲涉药法律法规,剖析典型案例,报道药品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普法宣传日等重大节日期间,县政府都及时召开工作会、现场会,组织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用药现场咨询等活动。xx年,全县共印发《药品管理法》《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普法宣传资料3000余本,发放宣传单1xx余份,使涉药法律法规家喻户晓,安全用药意识深入人心。二是以畅通举报渠道为重点,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药品监管的积极性。利用县行风热线、药品质量举报电话等媒介,欢迎广大群众对药品质量问题进行举报,使药品案件能得到及时查处。三是以实施集中整治为重点,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法律法规要求,在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该县组织开展了疫苗、中药材中药饮片、终止妊娠药品、学校医务室药械、口腔义齿、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医用氧、“人血白蛋白”等十几次专项检查,共查处假劣药品案件188起,总货值金额70余万元。其中在农村药品市场专项检查中,取缔药品制假售假窝点2个,查获南古镇王某、青云镇朱某销售的假药“甲茸壮骨痛痹胶囊”共65千克,收缴用于制造假药的设备2台,有效消除了假药对广大群众的危害。

工作中,注意做好结合文章,强化部门配合联动,促进企业自律,完善监督机制,在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实现新突破。一是做到整顿和规范相结合。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拉网式检查,对所有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gsp认证跟踪检查,责令整改15家,提出整改意见32条,纠正了企业经营中的违法行为,增强了企业严格按照gsp规范经营行为的意识。具体工作中,药品监管部门充分发挥药品抽验工作对稽查办案的技术支撑作用,建立药检、稽查工作联动机制,使药品抽验、稽查办案两项工作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调度,统一检查,有效整合监管资源,降低了执法成本,加快了办案速度,提高了工作效率。xx年该县药品检验工作初步筛选药品500余批,送验215批,经市所检验不合格药品114批,占送验总数的53%,因抽验不合格而实施立案处罚的案件占一般程序案件的74.5%。二是综合监管与环节监管相结合。在办理药品大案要案、违法药品广告整治、特殊药品监管中,县药监、卫生、公安、工商等部门在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了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理顺了打假治劣的联动协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各司其职、配合联动”的工作格局。三是部门监管与企业自律相结合。该县在抓好药品市场监管的同时,不断加强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企业自律。强化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教育和引导企业守法经营、严格自律,切实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证了药品经营使用秩序。四是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针对当前农村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农民群众饮食用药的安全意识不够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现象依然存在,并出现逐步向农村蔓延的趋势等实际,充分依靠乡镇和村街的力量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建立了专业队伍和协管队伍相结合、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机制。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设立以来,运行情况良好,共提供各类药品案件信息40多件,根据这些信息,立案查处涉药违法案件18起,有力打击了农村药品市场中的制假售假行为,村级药品供应点药品质量明显提高。

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xx年以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大力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民生工程,开展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着力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现将xx年工作总结如下:

1—5月份,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一是牵头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下发《××县xx年度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县xx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召开全县实施食品安全民生工程调度会,做到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有安排、有责任。二是牵头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先后召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议6次、开展联合执法活动3次、督查督办4次、组织现场宣传活动1次、编印《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特刊》3期、散发专项整治通告和宣传材料4000份。3月24日,通过了省政府的督查。三是做好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工作,对清明、五一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早介入早安排,加强重点部位的督察,召开全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下发《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四是牵头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月活动,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的通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现场宣传活动1次,向县、乡各部门各单位班子成员和食品企业赠送《食品安全法》读本3600本。

从6月1日起,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我局开始履行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5个月来,我们着重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确保政府机构改革过渡期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松、不断、不乱。一是6月初及时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置“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许可窗口”,已办结《餐饮服务许可证》49件。二是对高考、中考期间考生集中就餐的饭店实行跟踪监督检查,处理、转办举报投诉4起,并针对夏季高温期间的餐饮安全问题通过县电视台向公众发布了餐饮安全警示。三是按照省政府《xx年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精神,制定我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方案,开展好为期2年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8月上旬在城区开展了集中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大、中型餐饮单位和熟食卤菜、凉菜餐饮服务点25家。四是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联合县教育、卫生部门于9月上旬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检查中小学食堂17家。五是全力做好xx中国安徽·××石臼湖螃蟹节暨经贸洽谈会期间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工作,派驻执法人员实行驻点监督、全程监督,督促接待单位规范操作。

一是实行分片包保区域责任制,开展药品市场春季大检查活动,着重检查医疗机构执行《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情况,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执行gsp、gmp的情况,并依法处理。活动期间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20家、药品经营企业65家。二是以品种为重点,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糖脂宁胶囊、降糖胶囊、香丹注射液、狂犬疫苗、双黄莲注射液、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专项监督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检查单位265家次。三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应对甲型h1n1流感,对县城42家药品经营企业、2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药械专项检查。四是以实施药品质量管理规范为重点,严格药品市场准入资格,提高零售药店设置条件,初审设置零售药店10家,换发到期《药品经营许可证》9家,办结药品经营许可事项变更16家,实施gsp认证20家。五是强化药品市场日常监管,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90%,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加强gmp、gsp认证后的跟踪管理,推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六是加大稽查工作力度,继续保持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立案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案件46起,已结案34起。七是重视做好药品不良反应、药品违法广告的监测工作,上报药品不良反应42例,向县工商部门移送违法药品广告3例;与此同时,继续开展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活动,收回家庭过期失效药品160个品种。八是继续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召开了全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总结表彰暨协管员培训会议,择优确定了7家网内供应商,表彰了5个先进乡镇协管办、15名先进协管员,对27名乡镇协管员进行了培训。5月份,我县被评为全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先进单位。九是加大技术监督力度,开展药品监督抽检工作,按计划完成抽检药品90批次。十是开展“企业帮扶年活动”,充分发挥政策引导、技术指导、人才服务的优势,积极主动抓好神鹿药业二期扩产项目的服务、指导和监管工作,免费培训安徽科伦医药有限公司、桂龙(安徽)药业有限公司药品从业人员183人。

一是把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推动我县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开展学习调研活动,找准3个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主要问题,提出19项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二是抓好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建设,改进作风,规范监管行为,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制定《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实现科学监管提高服务能力的意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推进政务公开,实行重大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做到科学监管、热情服务、依法行政、廉洁执法,群众满意度得到提升。三是以实施目标管理为核心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制定《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若干规定》,认真执行《××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岗位禁令》和离岗告示制等制度,按年度任务确定量化工作目标,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狠抓工作效能和阶段性任务推进,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本年 度以来,在上级业务部分的指导下,依照县局总体工作思路和食品药品稽查查察查察,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在本年的稽查查察查察工作中,食品药品稽查查察查察队结合 创卫工作,依照全局网格化责任划分制度,在食品监管环节落实经营单位 食品平安主体责任,将整治任务具体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 和责任人,触类旁通,全面落实食品平安责任。严格依照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办事许可审核标准 ,积极介入各类许可现场核查工作,全面落实经营单位 食品平安责任,进一步增强餐饮办事食品平安治理,提高餐饮办事食品平安监管效能和水平,提高餐饮办事许可审核门槛。以诚信经营和规范操作为重点,保持日常监管与量化分级相结合 ,动态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 ,全面推进餐饮办事食品平安监督 量化分级治理,实时向社会公示餐饮办事单位 食品平安监督 量化分级情况,接收社会监督 ,确保公开、公平 和公平,努力提高餐饮办事单位 食品平安治理水平,规范餐饮办事许可工作。

一年来,监督 稽查查察查察食品生产单位 5户次,食品流通单位 846虎刺,餐饮单位 726户次,下发监督 意见书480份,责令整改通知书9份,查处食品经营单位 违法违规行为4起,立案2起,查处餐饮办事单位 违法违规行为5起,立案1起,没收过时食品价值1020元,罚款20000元。对110户餐饮办事单位 进行了量化评分。

本年稽查查察查察队健全完善日常监管束度,规范监管行为,强化重年夜运动餐饮办事食品平安保障,顺利完成了县人代会、政协会的食品平安保障,圆满完成了我县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平安保障工作,应用快检设备,推广应用快检技巧,提升保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依照《忻州市食品药品保化品医疗器械等“四品一械”综合整治实施》,认真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和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督 稽查查察查察,对关系群众切身好处的重点品种重点检查 ,如:根本药物、中药饮片、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医用氧、体外诊断试剂、疫苗、有特殊储存要求的药品、告白药品等。全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27人次,检查 药品零售企业24家次,医疗机构2家次,下达各类稽查查察查察文书25份,立案3起,罚款共计10200元。

保持科学预防与有效处置惩罚并重的原则,提高对食品药品平安风险掌握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惩罚能力。本年稽查查察查察队依照上级要求,设立了专用投诉举报德律风,制定了各类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应急演练,为增强风险防控,提升应急处置惩罚水平打好了基本。

下一年,我们将结合 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扶植,在培训新增食品药品稽查查察查察人员的基本上,连续增强稽查查察查察军队与能力扶植,做好稽查查察查察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优良、行动快捷、高效廉正”的岢岚食品药品稽查查察查察军队品牌形象,用党的群众路线教导实践运动推动食品药品科学稽查查察查察,以更年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食品药品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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