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自查报告7篇
分类:报告日期:2024-07-12 20: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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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自查报告篇1
根据《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和为民办实事工作专项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州政办发电〔20xx〕235号)文件要求,甘南州林业局结合实际认真梳理各项工作进展,查找不足,分析原因,现将相关工作自查整改如下:
十八大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州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严格按照《甘南州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及《甘南州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等规定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政策精神,结合我局行政职能,积极开展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改革工作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规范审批行为,健全行政监督机制”为宗旨,使我局职能从管理转变到服务上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我局现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3项,分别是:1、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2、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核发;3、林区经营、加工木材的审批;4、临时征、占用林地审核;5、木材运输证的核发;6、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审批;7、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调运检疫及核发证件;8、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9、生产、经营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企业备案;10、采集、出售、收购林区内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审批;11、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审批;12、国家珍贵树木种子收购和同级人民政府规定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审批;13、珍贵树木的采伐审批。
(一)自行决定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的情况
我局现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3项,根据20xx年5月15日省政府甘政发【20xx】47号文件及20xx年8月15日省政府甘政发【20xx】73号文件精神,不存在取消下放不同步、不协调、变相审批、下放事项接不住、接不好等情况。
(二)全面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情况
对保留下来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要求,规范审批行为,全面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已制定目录清单并已向社会公开。
二、承接落实国务院和省、州政府决定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
根据20xx年5月15日省政府【20xx】47号文件精神,省林业厅下放以下5项审批事项,分别是:1、采集、出售、收购林区内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审批;2、国家珍贵树木种子收购和同级人民政府规定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审批;3、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审批;4、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5、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调运检疫及核发证件。在承接的总体过程中,能够接得住、管得好。
三、优化和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情况
我局对保留下来的行政审批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要求,规范审批行为,规范审批收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改进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主要表现在:
(一)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局领导对深化行政审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管理。
(二)执法主体方面。我局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明确,实施行政许可符合法定权限,工作人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
(三)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甘肃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条例》等均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准确无误,引用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准确无误。
(四)积极推进,规范审批。对目前保留的审批事项,组织依法清权确权,编制行政审批目录,明确审批权力的主体、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等。完善行政审批配套制度,规范审批流程。建立完善行政审批的各项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政务大厅窗口,专人负责集中受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
(五)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申请事项属于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的都会受理;由政务大厅州林业局窗口负责人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需要上报的,由分管领导审查后再报上级行政许可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按法定批准权限进行审批,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和行政许可证件为规定格式,内容完整。年度内无重大行政许可,没有应当听证的许可行为,也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为。
(六)收费。收费的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按有关部门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统一使用合法票据。
(七)阅卷归档。档案管理规范,做到一案一卷、一卷一号,使用统一规范的卷宗封面;卷内使用签字笔书写;卷内目录填写规范,卷内无金属物;档案归档及时,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八)加强管理,提升质量。健全完善政务服务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度、ab岗工作制度等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对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的管理约束,及时沟通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收集和了解办结事项的反馈意见,做到热情接待,微笑服务,耐心解答。
四、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监管情况
根据《甘南州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甘南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甘南职转办发【20xx】6号)文件要求,建立制定了《甘南州林业局“一单两库一细则”》建立健全了林业系统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度,一细则进一步规范了林业执法监管工作。一是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局各科室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依法监管、公开透明、分层监管、协同推进”的原则,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清单涵盖了林改档案工作监管和集体林权流转林地用途监督2项工作内容,明确了检查依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主体、责任单位等。二是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抽查对象的专业属性,从相应名录库中通过抽号的方式随机抽取2名以上执法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随机抽查人员名录库在门户网站公开,并根据人员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抽查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三是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为着力解决行政检查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按照细则对执法检查人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对执法监管过程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惩处工作力度,形成有效震慑,有效增强了监管对象守法的自觉性。
五、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 根据我局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对事中事后监管抽查事项清单中林改档案工作监管和集体林权流转林地用途监督两项工作制定了详细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明确了事中的抽查监督步骤,规范了事后的督查反馈程序,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积极推进。
(一)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为促进抽查事项清单中林改档案工作监管和集体林权流转林地用途监督工作规范运行,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我局及时将林权流转政策及相关文件精神的宣传贯穿于林权流转工作的全过程,各县市林业部门通过媒体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群众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林地流转政策措施和目的意义,深入宣传林权流转的好处,为流转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并在不同时段迅速下发了《甘南州林业局关于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市场运行的通知》、《甘南州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集体林权流转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甘南州林业局关于转发《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做好20xx年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县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靠实工作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林权流转是集体林权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和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国家、省上关于集体林权流转的政策规定,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加强林权流转管理,推进了林业规模化经营和农牧民增收,加强了林权流转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及时查处纠正了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好了抵押林权处置的服务工作。截止目前,经过摸底排查,没有发生流转林地后不经营,囤林炒林的问题;县乡村干部违规参与林权流转并从中牟利的问题;违规办理林权变更登记的问题;改变流转林地用途、毁坏林木的问题等情况。
六、整改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信息共享、信用约束、联合惩戒、举报监督等。
(二)结合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题培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相关林业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并组织考试,帮助执法检查人员转变执法理念,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坚持依法监管,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三)结合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资格认定和审验工作,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
(四)依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第五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级林改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的林改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检查和严收。加强林改档案工作监督。
(五)进一步深化行政效能建设,加强行政审批工作。加强政务中心窗口建设,充实窗口工作力量;加强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六)加强制度建设,认真对照评查的标准内容,逐项逐条核查许可案卷。对不能达标需要当即改正的边查边改,讲求实效。让整个行政审批事项在制度化下有机有序地运行,尽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
放管服自查报告篇2
按照《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和省政府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石政办明电〔2017〕19号)要求,现将2013年以来县政务中心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县中心建设
一是完成中心搬迁。2015年12月底县中心完成了搬迁,并于2016年元月1日正式运行,办公面积由原来200平方米增加到700余平方米,窗口工作人员由13人增加至34人。2016年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28000余件,咨询件近6000件,是2015年的3倍。
二是积极推行放管服。2014年政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承接市级下放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换证事项;2015年县房产事务局入驻中心,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房地产按揭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屋产权查询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实现了一站式受理、一站式办结;2016年4月1日起,县地税局在中心正式开办各类税(费)服务事项,实现了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6月1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由不动产登记局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9月份市场监管局窗口实行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办事提供材料减少8份,承诺办理时限减少5个工作日,并将原属仁里市管所的个体户两证整合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业务并入中心,办事提供材料减少2份,承诺办理时限减少8个工作日;今年2月份规范了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不动产登记收费,3月份国地税办证大厅业务进行了合并,4月份取消了房产事务局窗口房产交易费。
三是加强进驻项目清理。要求各窗口对进驻中心的受理项目编制项目清单、服务规范和追溯流程,重新编印一次性告知单,公开服务项目,方便群众办事。中心大厅在显著位置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并将各级有关放管服政策汇编成册,放在大厅供群众查阅。
四是狠抓内部管理。制定、完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出台了窗口单位领导坐班带班制度。对照《石台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中心每天安排值班人员到大厅检查指导,了解窗口运行情况,将督查情况纳入红旗窗口及服务标兵的考核。坚持把争创红旗窗口、争当服务标兵作为管理的主要抓手,推进三亮、三比、三评常态化管理,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上墙公布了投诉电话,确保投诉电话及时有人接听,做好投诉记录和回访工作,畅通了投诉渠道。
(二)加强乡村为民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搭建服务平台。2014年以来分三批启动了乡村为民服务体系柜台式标准化建设工作。现全县84个村(社区)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站有81个实现了柜台式办公,覆盖率达96.4%。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基本实现窗口集中和柜台式办公全覆盖。
二是明确代理项目。整合代理窗口和服务项目。乡镇设计生、林业、民政、社保、国土、规划建设等服务项目6类24项。村工作站设计生、林业、民政、社保等代理项目4类22项。七都镇高路亭村、丁香镇库山村工作站增设了邮政便民服务站业务,可代缴电费、电话费,代订机票,代办车险等业务。
三是人员进驻到位。全县8个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均配备了中心主任,明确了分管领导。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均抽调了4-5名年轻干部到中心集中办公。各村都明确了代理员,并建立四员干部轮流值班制,为群众提供代办服务,尤其是在为群众全程代办老年证、残疾证、新农合等服务事项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四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制度,在醒目位置放置一次性告知单,张贴了服务项目办理流程图。中心编制了500余份政策文件汇编,发放到各村四员干部,做到人手一册,确保代理工作规范有序。建立代理项目月统计、季通报制度。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县级两集中、两到位执行不到位。县直各部门未设立行政审批股室,或虽设立,但审批事项未真正集中到行政审批股室,不能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整建制进驻中心。目前全县只有11个窗口单位34名工作人员进驻中心,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84项,且部分窗口虽进驻人员,但只能咨询或受理业务,不能办理业务。
(二)县中心办公场地面积不足。中心办公面积700余平方米,目前设置窗口位置42个。全县县级仅涉及行政审批项目单位就有26个,涉及行政审批事项118项。如将全县行政审批事项均集中到中心办理,势必造成办公场所紧缺。
(三)村级工作站管理有待加强。各乡镇村级人员轮留值班和坐班制度执行的不够规范,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继续推进审批事项进中心。进一步与各部门对接,将面向群众和企业业务量较大、业务关联密切的行政审批项目优先进驻中心。同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有关部门设立分中心,所在单位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全部进入分中心。
(二)加强人员业务培训。针对县乡村三级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业务薄弱环节,加强业务技能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同时,根据需要安排政务服务规范培训,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加强基层服务平台业务指导。围绕便民利民,加强乡(镇)、村(居)两级为民服务平台业务指导,继续做好办件月统计季通报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推进一站式办理和全程代理代办,着力提升两级平台服务效能。
放管服自查报告篇3
为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举措推进“放管服”改革,县畜牧局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梳理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报件材料,缩短审批时限,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现根据县职能办《关于做好全县放管服改革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对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自查,形成如下报告。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事项全覆盖。根据县职能办《关于编制全县“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召开会议研究商讨,在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拆分成“颗粒化”最小单元的基础上,按照“一次办好”改革理念对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了再梳理,编制出“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实现全面覆盖,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捷满意的服务。
自2014年以来我局共承接上级下放行政权力事项两项,分别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兽药经营许可证,针对承接事项,我局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明确办事流程、操作规范和相关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定了承接落实方案,并逐项编制服务指南。
(二)服务全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畜牧局窗口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制度,行政审批按时办结率达到100%。积极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努力实现“一次办好”事项的“一窗受理、一链办结、一网通办、一号联通、一次办结”服务模式,不断提高事项审批信息化水平,推进网上审批、主动介入、跟踪服务等办理方式。
(三)信息全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以及根据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制作服务指南等材料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及时更新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在山东政务服务网站提供下载服务,纸质版摆放在政务服务中心畜牧局窗口供公众取阅。
(四)监管全到位。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透明、权责一致、社会共治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
二、存在问题
一是人员配备不足,受编制、人员的.约束,因此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需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二是政务服务宣传引导不够,办事群众对服务事项动态变化了解不全面。三是“一次办好”事项所涉及的证件邮递方式和费用问题有待解决。
三、整改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了解审批办理流程,提高企业参与审批和监督审批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我局审批行为更严谨、更规范、更阳光。
(二)严格依法行政,合规、简明、高效地做好每一项审批服务。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取消重复性、形式化的审批手续,推行网上审批,对审批事项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公示栏向社会公示,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
(三)严格依法行政,加强窗口人员法律法规学习,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合规、简明、高效地做好每一项审批服务。
放管服自查报告篇4
现将我中心放管服改革工作报告如下:
一、规范行政行为,简化办事程序的具体措施
(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一是精简审批项目。原则上只保留涉及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和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方面的审批项目,并实现目录管理,确保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和内容规范统一,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有效承接落实省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权限,全部做到了无缝对接,落实对位。二是积极推进扩权强镇试点工作,确定义兴镇、多扶镇为试点乡镇,已下放县发改、财政、国土等部门试点事项203项,其中行政收费7项、行政审批55项、行政执法87项、行政管理28项、其他行政权利16项、公共服务事项10项。
(二)大力推行并联审批。对同一个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按照统一受理、提前介入、信息共享、同步审查、公开透明、限时办结的原则,实行并联审批。扩大集中办理并联审批事项,尤其是对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企业和群众关注的事项,通过集中办理、并联审批等方式明显提速。
(三)逐步推行网上审批。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大厅管理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电子网络平台,逐步推行网上审批。不断提高网上咨询、网上预审率,推行政务服务大厅与电子政务大厅的同步运行。
(四)突出三个优化。一是优化审批事项。按照能取缔的程序和事项坚决取缔,互为前置、重复审批的坚决精简的原则,对照国省法律法规调整变化的事项逐一进行梳理,全面清理出错项、漏项和职能交叉项目,确保审批事项名称高度统一。坚持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有利于高效便民、有利于企业生存发展的原则,重点围绕项目招引、城市建设、民生改善等方面,大幅度精简审批事项。完善清理事项登记备案制度,坚决防止变相保留、变更、新增行政审批事项。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围绕审批环节最优和办事效率最高目标,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推进审批流程再造,4次修改完善《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手册》,分类列出各类审批所需的要件及流程,做到简单明了、方便实用;深化两集中、两到位,坚持审批项目应进必进,规范受理方式、审查方式、签批方式、送达方式等环节,坚决杜绝两头受理、体外循环。三是优化审批方式。积极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并联式审批,制订行政审批行为规范、服务标准等,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根据审批事项的性质、特点和复杂程度,灵活采用网上办理、上门服务、现场办理等形式,确保审批便捷高效;对重大项目和应急事项提供全程代办、预约办理等服务,打造绿色通道。全面推行限时办结、超时默认制度,对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办理,超时未批复、未解决的事项视为同意。
二、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的效果
(一)项目清理和流程再造工作不断加强。为有效解决各职能部门在行使行政职权中权界不清、责权不统一、办事门槛多、审批程序复杂、审批周期长等问题,特别是有效解决在行政审批中权力运行不透明、执行不规范的问题,着力解决广大群众办事难,各类企业办事难、办事慢的问题,更好地便民利民。我中心协助政府法制办启动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和流程再造工作,通过开展行政职权清理规范和流程再造工作,通过保留、取消、下放、转移、合并、暂停实施等清理方式,进一步减少审批前置件、流程、签批环节、时限,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责任主体和权力运行流程,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各部门均达到项目减少、前置件减少、环节减少、时限减少、收费减少;实现项目规范、制度规范、程序规范、文本规范、公示规范、服务规范。确保行政职权依法、规范、高效、透明、廉洁运行,实现依法行政,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审批前置条件不断得以整合归并。对审批、备案(登记)、批准同意、审查认可、评审验收、征求意见等形式的前置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对涉及多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前置事项,整合归并审批职能,或明确牵头部门协调,不得互为前置。编制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对由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团等第三方出具的评价、评审、项目申请、评估、鉴证、咨询等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建立中介服务组织目录,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服务管理办法。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明显减少。对涉及行政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类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清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取消依附于行政审批的搭车收费和乱收费,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外,原则上取消收费项目或降低收费标准。
(四)行政审批流程不断优化。一是完善并联审批制。由县工商局、发改局、住建局分别制定企业设立登记、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打造联合审批平台,切实解决审批项目之间互为前置、互相制约的问题。二是推行联合踏勘制。对需要到现场进行实质要件审查的,相关部门(含提供配套项目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要在集中受理窗口和申请人商定的时间,由集中受理窗口统一组织集中到现场勘查、同步会审。对符合要求的,现场出具意见并加盖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对不符合要求的,即日书面向申请人出具整改意见。三是实行先办后补制。对因审批部门间互为法定前置条件或审批权限不在本级而造成不能同时提供相关资料的,经前置许可部门请示咨询,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宏观产业政策的基础上,可由申请人向审批部门出具《提交资料承诺书》,约定好提交资料的期限和法律责任后,由行政审批部门预先作出审批决定,申请人在规定时限内补齐相关资料后再予以发证。四是严格限时办结制。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相关窗口应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相关的批文和证照。对在承诺时限内未作出决定的,将视为默许,经县政务服务中心加盖行政审批服务督查专用章后,转入下一审批环节办理,由此引发的后果及责任由相关窗口及所属部门承担。由于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的,相关窗口应出具书面通知,向集中受理窗口和申请人说明原因及解决办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两集中两到位需进一步加强。从目前的办事效率、办事流程来看,个别部门两集中、两到位仍未真正落到实处,对窗口授权程度不充分,办事群众在中心窗口、局办公地两头跑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是并联审批工作尚有差距。特别是省、市、县三级联动审批工作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四、相关建议
(一)加强简政放权督办检查。简政放权能否到位,督查督办是关键。同时,必须遵循原则,理性放权。一是依法行政原则。简政放权应与法律、法规、规章相衔接,要简之合理、放之有据,按法定程序运作。二是开拓创新原则。简政放权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向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向,坚持从实际出发,在现行法律、法规柜架下有所突破。三是权责统一原则。按照人、事、财匹配,权、责、利统一的要求,尽可能理顺县政府和县直部门与乡镇的关系。四是循序渐进原则。简政放权受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诸多因素制约,只能依条件成熟度作决策,不可一步到位。五是区别对待原则。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管理方式、工作重点有较大区别,县直部门管理半径直达程度也不同,简政放权不宜搞一个模式。
(二)完善三级纵向联动审批运行机制。在全面开展横向并联审批基础上,大力推行省、市、县三级纵向联动审批运行机制。按照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并行启动、同步审批,及时转外、联合勘验,限时办理、快捷送达的要求,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审批部门开展联审工作。探索实施联合图审、多证联办等办法,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高效率。
(三)总结推广行政审批局服务模式。目前普遍实行的两集中、两到位服务模式已凸显出基层难以解决的体制机制问题。从全国全省试点情况来看,成立行政审批局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审批难审批慢等问题。建议及时总结我省四个地方实行行政审批局的经验做法,适时扩大试点面,逐步推广成立行政审批局。
放管服自查报告篇5
自查放管服工作报告
根据教体局的指示和《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取消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推进便民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政府“放管服”调研组反馈问题整改会议精神,并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登封市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放管服”工作按情况开展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积极动员,及时部署。
第一时间组织召开班子会议,成立了由主任王耀利为组长的“放管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登封市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依法行政、简政放权的各项相关工作,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办公室负责落实,各部室协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二)行政权责方面的工作。
在市政府和教体局的领导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行使权责,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对本单位的行政权责进行全面梳理,并成立决策事情支部组织讨论决定,大事由班子会议决定,形成每个事项都有审批流程图,主任做末位表态。这样,规范了权力运行,有力促进了我市教育教学工作的宣传。
(三)为了落实好登封市效能革命工作,规范全体职工工作行为,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效率,制定了具体方案:
1.对各个部室作风进行整顿,避免发生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推诿扯皮,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置之不理,甚至故意刁难,制造、激化矛盾的现象。
2.提高全体职工的服务意识,对群众反映事项,尽量一次解决,避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3.规范着装上岗,对擅自缺岗、脱岗、离岗的职工,依据单位绩效联酬方案考核。
4.规范办公室人员行为,不定时进行查岗,对于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网购、炒股、玩游戏、办私事等现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规范会议纪律,改变会风散漫,开会迟到、缺会、替会等现象。
2018年4月25日
放管服自查报告篇6
近年来,我局坚持以“依法行政、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通过清理审批事项、健全工作制度、强化中心建设等一系列措施,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大力改进服务能力和水平,政务服务环境得到全面提升,全力推进服务窗口建设,努力打造 “办事速度快、服务形象好、群众评价高”的高效便民满意民政形象。现将工作情况简要自查如下:
一、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和取消情况
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取消工作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调整和清理结果的通知》(明政文〔20xx〕270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下放和调整一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明政〔20xx〕5号)文件精神,自去年底以来,我局启动历时半年的三次权力清单整理,现在共计行政许可5项,非行政许可0项。其中,承接市级下放行政权力1项(境内社会福利机构审批),保留原有行政许可4项(县级社会团体登记,县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县级非公募基金会登记,养老机构审批),取消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共计3项,经过清理,审批事项得到有效承接和减少。
二、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梳理,按照初审、审批、发证的程序实行流程再造,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精简审批环节。同时按照能减则减、能合则合的原则,对保留实施项目的办理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全面清理。通过压缩审批时间,以及对无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或虽有依据但要求向同一个部门重复提交的审批申请材料,予以取消,提高了办事效率,做到了高效便民。
三、审批制度不断完善
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审批制度,汇总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办理程序、办理权限、办理时限、法律依据以及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查阅使用。并通过信息网站、多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公布。继续落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成果,力争用最好的服务态度、最快的审批速度,最少的审批时间真正做到服务为民、高效便民,打造一流的群众满意窗口,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放管服自查报告篇7
5月23日上午,李总理视察了十堰市民服务中心国地税联合办税窗口,不仅充分肯定国地税工作,也对国地税“放、管、服”提出新的要求。十堰市地税局以此为契机,从优化纳税服务入手,认真对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指示,转变服务观念,进一步简化审批、优化流程、深化合作,落实“让群众和企业办事少跑腿”的.要求。
审批再减少,服务时限再缩短。结合税收执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营改增”相关要求,对现行办税事项重新梳理,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8类11项精简为4类6项,服务类事项由110项精简为92项,除4项审批核准类事项实行限时办结外,其余办税事项全部实行当场办结、后台流转,当场办结率达到96%。
流程再优化,服务举措再加强。在推行同城通办的基础上,开展全市通办和全省通办,目前有7类136项涉税事项可以全省通办。发挥“互联网+税务”思维,推广二维码办税、电子税务局、微信等便民办税新举措,使纳税人随时随地了解所有涉税事项所需资料、流程和内容,避免办税来回跑、多头问。同时将流动办税服务车开进税法宣传活动现场,与服务大企业活动结合,不仅扩大宣传效果,也使纳税人办税更加便捷。
合作再深化,服务资源再整合。目前,十堰地税向国税大厅共派出人员51人,设置窗口48个,国税向地税派出人员58人,设置窗口36个,初步实现“一站式”“一窗式”服务。同时,国地税部门严格按照深化国地税合作工作事项的部署要求,同步宣传、联合培训、共同部署,最大限度的发挥好国地税窗口资源的整体效能,有效促进国地税办税服务深度融合,截止当前,国地税联合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联合培训纳税人30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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